为做好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巩固调整和完善收费公路发展政策成果,交通运输部于1月24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切实规范和严格控制将取消收费后的二级公路,改建升级为一级公路继续收费的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二级公路改建升级为一级公路的管理。对取消收费后的二级公路有必要升级为一级公路的,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改造建设项目不是由政府组织贷款融资或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的,不得申报设置公路收费站点和申请收费许可证。
通知强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从严控制新增收费一级公路项目。未经审批立项、不符合公路网规划、连续里程不足50公里和技术指标不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不得进行项目建设。不是因为交通量增长需求、未按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批准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不得改建升级为一级公路继续收费。
通知指出,“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是针对现阶段我国公共财政能力不足而采取的多渠道发展公路交通的投融资手段,而不是公路建设的目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严格按照本辖区公路网规划以及交通量需求和拟建项目在公路网中承担的功能,科学合理地确定公路技术等级,严格控制一级公路的新建规模,特别是要防止收费一级公路的无序发展。(记者林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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