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契机推进汽车产业振兴
工信部副部长 苗 圩
作为国家汽车产业主管部门,工信部高度重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研发和产业化工作,目前已经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制定汽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逐步完善汽车油耗公示和标识制度。
今后工信部将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协同配合,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为契机,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多个方面推动我国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大力推进汽车产业振兴。
第一,积极落实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主要举措为,优选一批科技攻关和投资项目、启动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前期研究,修订汽车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产业发展政策。第二,落实和完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规范汽车产业竞争秩序,促进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第三,加强区域布局调整,鼓励各地区发挥汽车相关产业比较优势,形成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汽车产业集群。第四,加强汽车和汽车零部件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特别是要针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和所需关键零部件,组织实施一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第五,强化标准管理,完善公告管理体系,特别是要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完善工业标准化运行机制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公告管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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