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和财政部在3月5日联合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务院第51次常务会议精神,决定取消全国推广家电下乡产品(摩托车)项目(招标编号:0714-EMTC-3280/1)的招标,将原“摩托车下乡”政策正式归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进行落实。
此项公告发出后,“摩托车下乡”极有可能由先前的招标制变成普惠制。
在200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曾发布《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决定从2月起,将摩托车纳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政府随后明确,将对摩托车厂商投标资格设定门槛,对产品型号进行招标。
重庆摩托车行业协会行业部部长司辉分析,取消摩托车招标的原因可能是资金问题。摩托车下乡不占用家电下乡财政资金,使用汽车振兴规划的50亿元的一部分。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已明确,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作者:祁晓玲
(责任编辑:王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