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红灯的时候有人上来卖白兰花、兜售地图、插小广告甚至乞讨等,开车的朋友应该都见怪不怪了。此前,我们也专门组织过如何对待卖白兰花和插小广告的相关讨论。不过近日,十字路口的状况又有花样翻新,出现了一双双让人害怕的黑手。
乞讨不成 我就给你留道疤
“开车的朋友,请注意等红灯时的黑手!”这是最近在19楼汽车社区得到很多车友声援的一个帖,网友wufeng8326在帖子里记录了自己在杭州石桥路与德胜路口的一次亲身经历。
“等红灯时,一个年纪蛮大的乞丐走了过来,左手拿了个铁罐,右手拿了块脏了不能再脏的毛巾。他走到我旁边敲打我的车窗问我要钱,我刚好在看手机信息就没理会他(其实我也不想给),他见要不到钱就往后面走。这时候我从反光镜中看到他拿毛巾在我的车门上轻轻擦了一下。”
Wufeng8326在帖子里说,别小看这轻轻一擦,在他车子上留下的是明显的一块手掌大的擦痕。他在发现自己车子被擦后,返回现场,当场逮住了还在那个路口继续以这种恶劣行径实施报复的黑手,“这个乞丐拿的毛巾,加了一点点水再沾上点细沙(等同于砂皮纸了),轻轻一擦就会给车漆造成很大的伤害。”
其实,还有很多车友遇到过类似的经历。
“我也和楼主一样,碰到了这种恶心事。 还是今年的大年初二,在过凤起路立交桥的时候,碰到个来要饭的小姑娘,没给钱,回到家,新车的车门上就多 了两道划痕,心里那个气呀!现在每次看到有人过来要饭,就盯着他看,一直看到他离开我的车子为止!”网友“水云间3561”说。
网友ladengtaye也遇见过类似事件,她说,在中河立交庆春路口等红灯时,碰到两个小孩上前乞讨,如果不给,就会用很脏的手擦你的车。
同情会成为对行乞者的变相鼓励
有类似经历的网友跟帖很多,可见这样带有报复性的行乞行为并非个别现象,并且已频频出现在杭城的各个十字路口。19楼的车友们表示,在等红灯时也多了一份担心,生怕那只黑手伸到自己车上。
在19楼网友的回帖中,鄙视、憎恨等字眼占了大多数,一些网友发出了“道德沦丧,人心不古”的感叹。网友们说,有些行乞者年纪大了,没有生活来源很可怜,但是这样报复性的做法未免有些缺德。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乞讨者总的来说还是可怜的,希望大家多给点爱心。
网友offside说,因为看到行乞的小女孩无助的眼神,平时非常讨厌乞讨者的她,不由得就把自己车里的一个毛绒玩具送给了那位乞讨的小女孩。
但有人担心,如果同情的人多了,就成了一种变相鼓励——如果乞讨者发现十字路口容易要到钱,就会有更多的人涌入十字路口,这将给交通安全带来难以预料的后果。
网友野人说,归根结底,“路口救济”不是解决贫富差距的办法,生活困难者应该通过付出劳动,或向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申请救济等正常途径解决难题。交通参与者是不适合在马路上承担救济责任的。
那么,如果不给钱,有什么更好的方法避免车子被无故擦伤呢?网友“我不是小倩”的点子得到了很多人的赞成。“我每次在等红灯的时候都与前车保持很大的距离,看到他们乞讨我就再往前开一点,这样他们一般就往后走了。”
以车身的移位,来巧妙地避开行乞者,不失为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但网友S508也说了,这方法是好,可是难在要掌握好火候啊,不然你车子一动,刚好被人擦,还是白搭。
马路行乞是违法行为
针对此事,我们也咨询了和19楼合作建立了杭城第一个警民互动平台的杭州市交警支队的警官。他们表示,马路行乞是不允许的,这不仅有碍道路交通,还容易造成安全隐患。交警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也一直在加大管理的力度,但在目前的现实环境里,要彻底杜绝这种现象还需要一段时间。
广州某报之前在关于马路乞讨的一份报道中指出,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马路乞丐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六十一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的规定。
“按照规定,行人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乞丐进入机动车道行乞,对公共秩序安全本身就构成较大威胁,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同时,也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进入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乞讨,妨碍交通管理秩序的流浪乞讨人员,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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