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次事故九次快”这一通俗的安全行车警示语,驾驶员恐怕都背熟了、听烦了,但是,由于超速行驶而造成巨大损失、付出血的代价的交通事故依然不断发生。
众所周知,汽车速度越快,它所蕴含的能量就越大,对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也越大。
1.驾驶员的视力与车速驾驶员在行车中的视力是随相对运动速度的加快而变化,车速越快,视力下降越大。当车速达到72公里/小时时,视力为1.2的驾驶员,此时会下降到0.7。另外,眼睛至焦点的视认距离也随车速而变化,当行驶速度为60公里/小时,视认距离为240米,而80公里/小时为160米。也就是说,车速提高1/3,而视认距离将减少1/3。车速对视力的影响是超速行驶肇事的生理原因之一。
2.驾驶员的视野与车速眼睛注视一个目标,注视点以外一定空间的物体也能看见,这个空间范围称为视野。正常情况下,双眼视野可达160度。驾驶员的视野与一车速密切相关。车速越快,视野就越小,注意点向远伸展。周围景物就难以看清,车速为40公里/小时时,视野为100度;70公里/小时时,视野为65度,100公路/小时时,视野为40度。
3.速度对驾驶员及行人判断准确性的影响在行车过程中,驾驶员对相向来车的车速是很难做出准确判断的。在实验中,改变两车相对行驶的速度,要求1号车上的驾驶员判断如果两车发生下面碰撞,碰撞地点将在何处。试验结果表明,无论两车速度如何改变,1号车的驾驶员总是认为两车将在其中间位置相撞,这说明驾驶员对前方来车的速度和距离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而且对方车速越高,判断的误差越大。很多超车时发生的正面碰撞事故,都是由于这种判断失误造成的。同样,行人也存在这样的判断失误。行人横过公路,观察车辆时,只能感知车辆与自己的距离,对于车辆行驶的速度,则很难做出准确估计,除非车已行至身边,才能感觉出它的真正快慢。一般情况下,行人是根据经验来判断横过公路的安全距离的。如:城市里正常车流速度约为40公里/小时,某行人穿过机动车道约需3秒钟,那么,距车30米以上的情况下横过去公路将是安全的。通过几次实践后,该行人的头脑便积下这样一条经验:“距车30米远时我可以均步走过公路边去”。但是,某一天当一部车以80公里/小时的速度驶来,驶到30米远时,由于人在纵向上对速度没有知觉,仍然按经验中的步速横过公路、只有1秒后,人与车的距离就剩下七、八米了,这时才渐感现实与经验不相符合,才能感觉到危险临头的惊恐。交通事故就在这最后的0.3秒之际发生了!正是由于人在纵向对速度的感知能力差,在穿梭不停的车流中人们很大程度依赖于经验来保持自身与整个交通系统的协调,因此,从整体上讲,车速过快或过慢,即车流速率的距离散性越大,造成交通事故就越多。在这个意义上,交通事故是与车速的离散率成正比的。由于车速的快慢,对发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有着直接关系,因此超速行驶所带来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下列几点:(1)超速使车辆的安全可靠性降低,直接影响驾驶操作的稳定性;同时易造成车辆与部件的损坏。(2)碰撞时冲击破坏力大,多为恶性事故。(3)在制动效果上,车速每增加一倍,制动距离约增加四倍。(4)超速行驶时,驾驶员精神紧张,心理和生理能量消耗大,容易疲劳。(5)驾驶员会对相对运动速度的变化估计不足而造成措施过迟,影响整个驾驶员操作的及时和准确性。(6)在弯路上行驶,由于车体的装载重量和车速与横向离心力成正比关系,车速越高,横向离心越大,就越增加了操作困难,稍有不慎,车辆就会驶入别人的车道,而造成交通事故。(7)在弯道上行驶,车辆的稳定性降低。由于横向离心力的大小与车速成正比,车速越快越易发生翻车事故。(8)在弯路上,视距短,不利观察,夜间行车时灯光照射不到弯处,更难发现车辆前方情况。盲目开快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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