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起,符合汽车下乡条件的车企将陆续收到一份汽车下乡协议书,该协议书要求车企明确下乡车型,并对企业的售后服务网络、经销商网络、需交纳保证金的金额等几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只有签订此协议的车企,其下乡车才能获得国家补贴。
服务网点跟不上,将无法签订协议书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王都告诉记者,国家鼓励汽车下乡的政策一出台,企业的反应就紧跟着来了,原来不生产轻卡的企业有的又开始了生产,仅1月份,生产轻卡的企业就有153家。
面对众多生产企业,为了保证“汽车下乡”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规范企业行为,解决农民比较担心的价格、售后服务、维修保养等几大问题,财政部等几大部委联合要求所有参与“汽车下乡”工作的汽车生产企业必须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其中包括公布下乡车型,售后服务网点必须达到一定密度,否则,将无法与之签订汽车下乡协议书,农民如购买了未签约车企的车,也就无法领取补贴。
报废没有牌照的农用车换购轻卡将拿不到补贴
《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明确指出,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农民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换言之,农民购买轻卡是拿不到补贴的,只有报废农用车换购轻卡才能有补贴。有关专家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阻碍轻卡企业下乡。
据了解,目前的农用车绝大多数未取得公安部门发放的牌照,这类车在报废时将无法取得合法的报废手续,也就不能换购轻卡。而少数有牌照的农用车一般是最近几年的产品,农民不会因为国家补贴,就将使用没几年的车报废掉。
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刁建申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将限制轻卡的销售,目前,协会正在积极调研,希望能找到变通的方法解决此问题。
首批签约企业将有40家
由于农民和车企的热切期待,汽车流通协会希望部分尚未申请的企业尽快与之联系。副秘书长王都告诉记者,经过前期与企业的沟通,第一批签约的企业将达到40家,虽然数量不多,但这些企业已占据销售市场90%以上的份额,像长安、上汽通用五菱等下乡车中的龙头都在其中。
而由于此次签约要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一些产量偏小甚至一个月只生产一两辆车的企业,则可能止步于签约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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