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4月28日电(记者向志强)广西壮族自治区安监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从4月27日起,对全自治区的加油站进行一次安全排查。
据介绍,4月13日9时45分,广西灵山县伯劳镇城西加油站由于暴雨加上站内埋地油罐没有防上浮措施,导致油罐倾斜侧翻,造成约2.5吨汽油泄漏,经当地政府、消防、安监等部门紧急施救,使泄漏的汽油得到妥善处置,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
通知指出,为汲取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做好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安监部门决定开展加油站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加油站是否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加油站经营;易受台风、泥石流、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加油站是否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站内各类设备的防雷、防静电和保护接地设施的性能是否完好有效;重大危险源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站内设施之间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等。
此次安全检查活动从4月27日开始至6月底结束,分自查、市县逐一检查、自治区抽查等三个阶段进行。通知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制订计划并严格落实,应把城区加油站作为检查的重点;对于检查出的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凡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一律责令停止营业,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积极引导和鼓励城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加油(气)站采用阻隔防爆技术,督促现有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加油(气)站按规定加装阻隔防爆装置,提升加油(气)站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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