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与5月3日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2009年第20号公告相比,主要的特点在于补贴范围扩大,加速中、轻型商用车以及低排放标准车型的报废与更新。其意义首先在于有助于产生更多的更新需求,对于稳定全年汽车销量有较大意义。
从补贴的力度来看,将前期行业振兴规划中的中央财政补贴额度由10亿元上升到50亿元。目前我国商用车的购置税为10%,此次政策明确提出对老旧汽车报废并购买新车补贴不会超过10%。按照平均单价6-7万元测算,每辆车平均获得6-7千元补贴,新增的40亿元可多补贴60万辆。2008年我国中型货车、轻型货车、微型货车和中型客车销量分别为20.7万辆、118.5万辆、36.1万辆和7.9万辆。若考虑到“汽车下乡”换购轻卡10%的补贴,两项政策的累加效果较为明显,对轻卡子行业形成利好。
自年初以来,政府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旨在拉动国内汽车消费、促进汽车行业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的积极政策,从1-4月行业的产销数据来看,这些政策起到了正面影响。这充分说明汽车市场具备政策调整的可控性。此外,汽车产业链长,汽车工业跟上游产业的增加值的比例大致为1:1,对下游产业的拉动大概是1:2.5。这样的行业属性使之成为拉动内需政策的首选行业。此次加大汽车报废补贴力度说明政策对汽车行业的扶持力度仍在进一步深化,我们认为国家政策未来的延续性值得期待。
我们认为部分主流合资品牌主流车型销量的回升将逐步带动行业盈利能力上升。此次汽车报废补贴政策受益较大的子行业是中、轻型商用车行业,主要的受益公司包括福田汽车(600166)、江淮汽车(600418)、江铃汽车(000550)、东风汽车(600006)。此外,报废补贴对国III以下标准占比较大的重卡子行业也有正面影响,相关受益公司包括潍柴动力(000338)、中国重汽(00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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