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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燃烧烧出问题一大串 值得行业反思

2009年06月11日08:09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6月5日,成都发生公交车燃烧事故。当天下午,北京市公交集团开始对全市所有公交车辆进行大检查,彻查公交安全隐患;同时,沈阳宣布今夏将取消空调车,更换封闭的车窗,现有的900余辆双燃料公交车年底前改为汽油车;乌鲁木齐市统管办通知各公交企业,所有运营公交车上必须至少配备一把安全锤……

  “安全锤”不是“保护伞”

  □杨国栋(江苏苏州市民)

  6月5日,成都发生公交车燃烧事故后,各地公交公司均对本地所有公交车辆进行大检查,彻查公交安全隐患。

公交车上的“安全锤”也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为了防止“安全锤”失窃,一些地方还特地加强了“安全锤”的“安保措施”,如上海某公司就给“安全锤”加了盖子。这样一来,要想取走“安全锤”就得多费点时间和工夫了。可是相关单位却没想到,安装在车厢里的“安全锤”本来就装得比较牢固,不用点力气很难取下,一加盖就更难拿了。这一做法也许能防止“安全锤”被偷,但万一出事,恐怕乘客在万分紧张的时候也很难一下把“安全锤”取出,这么做岂不是耽误了乘客逃生?公交公司在防止“安全锤”失窃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其在危急关头使用的便捷性,否则即便车上有了“安全锤”恐怕还是摆设。

  从成都的公交大火来看,出事公交车的“安全锤”一把不少,但“安全锤”在这场大火中根本就没派上用场。别说在危急关头没人来得及去找“安全锤”,即使有人想到,烟雾弥漫中也根本看不见一把小小的“安全锤”在什么地方。“安全锤”遇到火灾时究竟能有多大作用恐怕值得有关部门思考。汽车生产企业和公交公司不妨研究一下是否应该把“安全锤”换成其他开窗开门工具。

  “照猫画虎”的防范还不够

  □王旭东(安徽巢湖媒体人)

  成都公交车燃烧事故,“烧”醒了公交安全,各地公交围绕安全问题展开检查与改进。但是,只以“成都公交车燃烧事故”为参照物,进行公交安全防范措施的改进与检查,有点“照猫画虎”的意思。

  成都那辆燃烧的公交车,并非公交安全隐患的全部,着火燃烧也非公交安全的唯一隐患,火灾只是安全事故的一根“导火索”,还有公交车上的打劫、偷盗等。一起事故不能暴露出所有的安全隐患,很多安全隐患尚处于“潜伏”状态之中,除了已暴露的安全隐患外,公交安全还存在着哪些安全隐患?

  如何做到公交安全的防患于未“燃”?“吃一堑,长一智。”亡羊补牢,就要彻查公交安全,把“潜伏”的安全隐患也“挖”出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如果只依靠事故来暴露问题、暴露安全隐患,其代价是血,是生命与财产,是沉痛与悲伤。我们能否发动一场“公交安全隐患”网上大调查?发动网民都来“排查”,让每一个网民都成为“公交安全检查员”。

  公交安全是公共安全的一部分。我们整个公共安全体系也不健全,同样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只是有的未暴露出来罢了。所有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的安全是否也应该进行检查?我们宁愿把问题考虑得“复杂”一点,所谓举一反三,多花点时间,多用点智慧,也包括必要的资金投入和设备改造等,这样才能更接近防患于未然的目标。

  公交车超载应引起重视

  □李建波(河南南阳教师)

  成都公交车燃烧事故也暴露了这样一个存在已久的问题,公交车超载严重,不难想象,如果不是超载严重,也许就不会引起如此严重的死伤事故。公交车超载是我国许多城市存在的普遍问题,但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加上市民的从众和息事宁人心理,而不会对超载公交车较真。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人数。”可是建设部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公交车核载标准为0.12平方米/人,城乡公交大客车为0.15平方米/人。按理说,按照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原则,城市公交也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公交也不能超载。可是对于城市交通管理部门来说,由于城市公交是社会公益性、便民性,不忍心对超载公交进行处罚,为了市民出行的方便,也为了体现公交优先的原则而对公交超载听之任之。

  事实上,城市公交如果按《道路交通安全法》有点苛刻,而按建设部的规定有些宽松,在实际操作中究竟按哪个执行呢?对于公交公司司机而言,自然不愿意超载,可是不超载能行吗?

  公交车超载折射出当前我国公交事业发展缓慢的现实,并且随着城市汽车数量的剧增,城市交通更加拥堵,市民对城市公交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无论是从环保的角度,还是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的角度看,都应把优先发展城市公交作为首选。可是我国城市公共交通投入严重不足,公交优先战略落实不到位,公交设施落后,有的城市以改制的名义把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一卖了之,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混乱等。城市公交运营混乱不堪,再加上管理缺位,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当务之急是,给城市公交超载定一个标准,使治理城市公交超载有可操作性。

  “以人为本”才是“救命锤”

  □张瑾(江苏张家港市民)

  随着成都公交火灾事故的发生,交通安全防范意识薄弱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提高交通的安全意识,规范自我管理,加强安全交通的建设,各级政府出台相应的防范措施无疑都是在亡羊补牢。

  可是笔者觉得,真正的公交安全应该是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我们汽车制造商在设计制造的时候就应该将最安全的系数作为最高企业利润来完成,不要等车子走上了路才考虑它的安全问题和设计的合理性,更不是等事故发生后在那里调整、改造、追究责任。

  记得美国安全委员会一位负责人曾说过:“让公开、公平、公正的安全文化成为核心的价值观。”我想这位负责人所阐述的安全价值观是交通安全管理者和从业人员都该面对的价值挑战。

  我们的交通部门应该及时报告和讨论侥幸避免的事故和不良事件,并从中吸取教训;基层单位要经常把这些不良事故纳入到交通安全的团队管理中,多听大家的意见,这样才能使设计不善或不安全的流程所产生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另外,公交道路设计,车辆安全标准是否适当,司乘人员的素质,都是我们平时该考虑和完善的工作。假如不在这些问题上多下工夫,光考虑是否取消空调车,是否更换封闭的车窗,或是给公交配备更多的“安全锤”,到事故来临的时候又怎能救起无辜的生命于火海?

  笔者呼吁,交通安全最关键的还是要在以人为本上做文章。无论是汽车制造商还是我们的交通营运部门,只有时刻把乘客的安全当做我们交通工作的重心,牢牢把好这一关,那么成都公交的悲剧才不会再次上演。中国的交通才能真正让人乘得安心、放心!

  公交车燃烧该反思什么

  □罗瑞明(江西赣州警察)

  省会等主要城市的公交车都比较紧张,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期更是紧上加紧,笔者曾在广州工作过多年有亲身感受,公交站前黑压压的一大片人,公交车一来还没停稳,车门前全部拥满,谁的力气大谁就先上,老弱病残者往往还上不了,公交车上挤了又挤,脚被踩,腰被顶是常事。说起挤公交:透不过气,没有立身之地一点也不夸张。

  大凡载客的车辆都有个限制数量,可是公交车没有,只要能挤得上即使挤破了车也没人管。公交车车少人多,场面根本没办法控制,无论是身上带了什么,提包里放了什么,手上提了什么从来也没有人问,更不要说查。

  成都公交车燃烧重大事故有人携带汽油上车,可以说并不是车辆自身引起的原因,而是外因引起。至于是故意破坏还是无意尚还在调查中,但是从中暴露出个问题:乘坐公交车太自由,公交安全管理也有些失范,此次燃烧重大事故并非偶然,暴露出公交安全的软肋。

  公交车是城市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公交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生命安全,保证车辆无障碍,严防带病行驶是必要的,但是更重要的是改善乘车环境,解决公交人满为患。实行公交安检制,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公交优先,增加公交车辆,整治公交秩序,根据不同的时段合理的安排调度公交车应急,有条件的地方应配备随车安检员,以保乘客的舒适和安全,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公交乘客也应反思

  □苏北山(黑龙江哈尔滨编辑)

  成都公交燃烧事故发生之后,各地纷纷对公交车辆进行检查,对安全锤的重视更是上升到空前的高度。

  毋庸置疑,安全锤对于公交车是十分重要的,一旦发生意外,乘客可以用安全锤砸烂玻璃,逃生。可是,在成都公交车发生燃烧事故前,许多地方的公交车上根本没有安全锤。

  为什么公交车普遍缺少安全锤呢?据了解,原本一些公交车配备了安全锤,可后来竟然“不翼而飞”,被个别乘客偷走了。于是,不少公交公司已经配备安全锤的索性自己拿掉,没有配备的就不再配备安全锤。更何况,万一公交车上发生个刹车片冒烟之类的小事故,乘客如果用安全锤砸烂了玻璃,责任由谁负?诸多原因,造成许多公交公司将安全锤拒之车外。

  因此,通过成都公交车燃烧事故,不仅公交公司该反思,作为市民我们也理应扣问自己的心灵。

  

(责任编辑:王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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