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汽车讯 2009年6月11日,国家质检总局:因存安全隐患 停止进口部分雷诺汽车,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责令进口商停止雷诺品牌存在隐患车型的进口,具体车型为:拉古那二代、风景二代、梅甘娜二代、梅甘娜敞篷等。
雷诺公司
关于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第56号公告的声明
6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对进口雷诺缺陷汽车处理决定的公告》,指出本公司近期出口到中国的拉古那二代(Laguna Ph2)、风景二代(Scenic/Long Scenic)、梅甘娜二代(Megane Ph2)、梅甘娜敞篷(Megane Ph2 Coupe-Cabriolet)的批量乘用车存在安全隐患。对此,雷诺公司深表歉意,同时对国家质检总局做出的相关决定表示虚心接受并将立即改正。
经过初步的调查,上述四款问题车型中涉及的车辆(共计100余台)系由于长期存放而非制造因素所产生。本着对中国市场和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雷诺公司在此郑重声明,此批在港的问题车辆将不会出口到中国市场。目前,国内在售和保有的其它所有雷诺品牌车辆均符合我国强制性标准和有关技术法规的安全质量规定。如已经购买了上述车型的雷诺客户仍然心存疑虑,雷诺公司将在国家质检总局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提供免费检测服务,以确保使用安全。
雷诺公司将全面配合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立即展开所有向中国出口产品的质量保障体系的检查,并将对生产流程、产品质量和服务体系以及进出口业务流程进行全面和深刻的核查。目前,雷诺公司针对生产流程、内部质量体系以及经销商管理等环节的整改措施已经提交到了国家质检总局,一旦得到批复后将全面展开。
在中国政府机构的关心和指导之下,在关心和爱护雷诺品牌的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和呵护下,雷诺汽车将秉承质量为本、客户至上的原则,迅速改进和完善产品和服务质量,向中国广大消费者提供满意称心的服务。
2009年6月11日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