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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新光:北京私家车拼车需要加强配套管理

2013年07月09日10:18
来源:搜狐汽车 作者:评论员 贾新光

  来源:北京商报

  最近,北京交通委表示,今年内将会出台针对私家车拼车的指导意见,对市民关注的合乘概念、费用摊算等将做出界定和规范,并计划对公益性合乘予以鼓励。这当然是一个好消息,希望其他地方政府也能放开拼车。

  拼车既能节约时间又能大大缓解交通压力,在国外普遍大力提倡。尽管有关部门并不赞成拼车行为,但实际上私家车拼车现象在中国普遍存在,拼车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比如早就有很多拼车网,有短途拼车、长途拼车、自驾游拼车等等,还有拼车费用计算器,作为收费的参考。目前拼车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缺乏规范,所以参与拼车的人也存在着一些疑虑和担忧。北京市的指导意见不过是对事实的承认,这种承认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因为即使有关部门不认可,拼车实际上也大量存在,但又缺乏管理,反倒容易造成混乱。

  北京市提倡公益性合乘,但是公益性拼车也有安全风险,因为缺乏明确规范的法律处理依据,权责不明确,一旦发生事故,会给事故当事人造成巨大的伤害。有的专家认为,“所谓的搭顺风车,你搭我的车上班或者我送你回家,如果出现交通事故车主是不是应该负责任,学界争议很大,考虑到毕竟是车主无偿地送别人,出了事故却负担那么多责任也不合适,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建立一个口头协议或者书面协议”。然而,现实中大量的还是有偿合乘,虽然不是营利性,但是有收费行为,这里面就不是简单的口头协议问题,收费的司机必然要负担一定的安全责任。

  费用摊算问题,有的网站提供的计费方式是:私家车每公里的运行费用=油费/每公里 车辆损耗/每公里 其它费/每公里,其中其他费包括保险费 车船使用税 日常养护费 过路过桥费 停车费 养路费 车辆年审核费,等于把所有成本都摊给拼友,这种计算方法是否合理?如果这样计算,扣除了车主本人的成本,就等于是营利性收费了。应该以补偿燃油费、路桥费、车辆损耗费为主。

  既然是有偿拼车,收费者相当于提供合乘服务,对于这种服务应该加以规范,比如司机应该身体健康、驾驶技术较好、遵守交通法规、车况较好、诚实守信等等,不允许出现甩客现象。而乘车人也要文明乘车,按时到达合乘地点、系好安全带等等。如果司、乘之间发生争执或纠纷,哪一个部门来处理?

  再有,对现在所谓的“黑车”也不能一概而论。北京市地铁建设和一些小区建设中,忽略了交通通达的问题,特别是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真正的黑车是专门以坑害外地游客或在天气不好时乘机漫天要价的司机,包括假冒出租车、出租车不打表,没有营运执照上街揽客等等,这些都是害群之马,必须严厉打击。

(责任编辑: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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