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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延纯:售后市场延伸 促使营销模式创新

2013年11月10日10:18
来源:搜狐汽车 作者:综合报道
第2页 :要避免纵向价格限制

  二是要避免纵向价格限制。反垄断法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固定转收价格,或者限定转收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如果厂商固定汽车或零配件转售的统一价格,或者限定最低价格,这些都是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

  三是避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我国《反垄断法》并不反对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是反对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这既符合我国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发展规模经济的要求,又能够有效制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破坏竞争的行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更要主动维护市场竞争,避免不公平的价格行为,避免不正当理由低于成本销售商品,进行价格歧视,拒绝交易等行为,这样的行为都是要尽力去避免的。

  竞争是市场的核心机制,对于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促进经营者创新、增进消费者福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大程度、更广泛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作为反垄断执法机构,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加强协作,与经营者、消费者共同努力,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一是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的力度。从我们执法实际情况看,目前市场主体对反垄断法的理解和认识还不到位,有的企业法律事务部负责人甚至没有看过反垄断法,当然也就不可能明白企业的经营行为是否合法,也就不可能为企业高层的决策提供正确的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方面对《反垄断法》的理解和认识。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反垄断法》的执法力度。加强执法是维护竞争的重要基础,我局将不断的加强反价格垄断工作,密切关注重点行业和民生领域的价格垄断行为,严肃查处各种垄断行为,当然我们也欢迎广大的经营者、消费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其他组织向我们反映和举报有关价格垄断的行为。我们将依法开展《反垄断法》调查。

  三是推动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健全,对经营者的有效约束不足,我国市场发育还不足,经营者依法开展公平竞争的意识还没有完全建立,我们将进一步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加大违法成本等多种措施,推动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四是我们将逐步研究完善有关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我国《反垄断法》实施时间不长,但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仍有待进一步补充细化和完善,我们将认真总结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适时出台有关反垄断指南,不断完善反价格垄断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引导社会预期,明确市场竞争的规则。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代表,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汽车流通行业一定会更上台阶,谱写更加辉煌的明天,预祝本次年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李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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