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行的出租车市场管理机制,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中产生的一种集权与市场相融的体制,随着社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建立,这种出租车管理体制弊端和危害越来越多地表现出来,由此而产生的管理部门的既得利益、地方保护的既得利益和运营老板的既得利益,已形成一种利益固化形态和一种被默认的社会文化环境,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广大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影响到城市治理与社会的稳定。
针对出租车行业所出现的问题,几届中央领导同志都批示要解决这一问题,但始终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我们有关部门对出租车市场管理的认识存在误区,以管控代替市场,以行政手段代替市场资源配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充分体现了中央约束和规范行政权力,推进经济市场化改革的决心,从中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我国目前出租车管理体制显然不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现在国家各方面都在根据党中央这一精神进行改革,让更多的资源配置权回归市场,应该说,这也为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现有出租车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创造了时机和条件,我国出租车行业管理体制是到了该改革的时候了。对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1、 改革现有出租车市场监管体系,根据市场需求来决定出租车资源配置。在目前交通状况下,我国各大城市人均出租车率严重不足,据专家数据统计,作为我国城市万人拥有出租车率最高的城市北京是42辆/万人,深圳是9辆/万人、成都是8辆/万人,兰州是6辆/万人等,打车难成为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而相对比的是,黑车大量涌现,据统计,目前北京黑车数量在10万辆左右,大大超出在册出租车数量,这种混乱的市场秩序,一方面让消费者深受其害,另一方面也使国家大量税收流失、执法成本增加,因此,目前的这种出租车数量管控制度与市场需求是严重不符的,对广大消费者、出租车司机和想从事出租车的人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2、 打破现行由政府和经营老板把持的垄断格局,改用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运营出租车市场,要由现在以公司为主的运营模式,逐步过渡到有个体经营者参加的多元化经营形式,改变运营公司老板垄断市场的盘剥环节,现在发生在出租车身上的各种利益矛盾、社会矛盾和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均和目前的这种运行体制有关,这种权力垄断所带来的危害是非常大的。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在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基础上放开经营,国家交通运输部要制定《出租车从业人员准入标准》替代现在公司管理模式,我们称之为“放开车头、管住人头”,真正恢复市场的本来面目,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和广大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同时也体现了公平、正义,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据有关专家测算,如果放开这一准入制度,就可提供1200万人的就业。可以减少6000万辆新增车辆投放,可以减轻市场3%左右的交通压力。
3、 打破各地政府指定出租车车型的地方保护主义,打破市场分割,用市场竞争机制,制定“出租车市场准入技术标准”包括安全标准、排放标准、出租车使用的特殊标准,在此前提下,城市出租车切实改变目前单一车型的现状,实现高、中、低出租车型并存的格局,以满足不同市场的需求,真正让符合国家出租车准入标准的品牌和车型自由进入出租车市场,这对规范和激励我国汽车行业有序公平竞争、促进我国出租车技术的创新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也能充分满足广大消费者和出租车司机的需求。目前,我们各城市的出租车型选择基本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上,由政府说了算,这种现象必将导致市场分割,利益寻租等现象,最终损害的是广大消费者和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因此,只有打破壁垒、公平竞争,才能使出租车真正成为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有安全、环保、健康保障、舒适的公共交通工具,使出租车真正按市场需求而有序发展。有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各城市堵车一大原因就是出租车发展不充分,按一辆出租车综合利用率计算,一辆出租车相当于8辆私家车和公务车,出租车的发展与便利可大大减少私家车的数量,从而减轻城市交通的压力。
4、 政府管理部门要从管理前期的种种市场准入审批,包括数量、车型、牌照等等,转向后期的督查和服务,包括制定、督查有关出租车准入技术标准和从业标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则主要做好督查和服务,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和运行规则的执行,管理要实现法制化,包括各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都要有严肃的法律依据,同时为确保出租车行业放开后的正常运营秩序,规避出租车用于其它途径,建议政府向出租车运营者收取一定的保证运行费用,这部分费用可用于改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目前,英国、日本、新西兰和我国的台湾省均已实现出租车市场的全面放开和市场化运营,他们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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