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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广电台一副总监公车私用肇事逃逸(图)

2014年05月21日10:04
来源:荆楚网 作者:张城
图为该案的事发现场
图为该案的事发现

  荆楚网消息(记者 张城)5月20日,针对网络上曝光的咸宁广播电视台经济频道副总监李蔚酒后驾驶公车肇事逃逸事件,记者从当地获悉,当事人因为涉嫌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罪,已被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近期,东湖社区有人发帖爆料称,咸宁广播电视台一副总李蔚公车私用酒后驾车,造成两起车祸致使一死一伤。车祸发生后,李蔚肇事逃逸并让人为其顶包。经过警方调查,交警在5月10日下发了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车辆严重违反交通法则法规判定全责。受害人找李蔚家属及单位解决赔偿事宜时,却遭到“踢皮球”。

  5月20日,李蔚所在咸宁广播电视台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实名回复。该单位表示,事故发生后,咸宁广播电视台高度重视,4月28日上午就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负责人的专班,全面负责处置工作。咸宁广播电视台已经解除对李蔚经济频道副总监的聘任,并启动对相关负责人的问责机制。

  据介绍,4月27日凌晨,时任咸宁广播电视台经济频道副总监的李蔚未经批准,私自动用公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共造成一死一伤。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为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罪,已于5月1日被依法刑事拘留,5月8日经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对于该网友质疑肇事者李蔚家属及单位推卸责任一事,咸宁广播电视台回复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事故双方可协商调解,如调解不成,可诉诸法律依法予以裁决。

  荆楚网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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