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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授权取消无关垄断 难破厂商强弱关系

2014年09月17日17:04
来源:搜狐汽车 作者:崔娜

  在7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宣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后,现在,北京经销商将率先迎来改变。据了解,目前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亚市)的部分汽车经销商已着手做营业执照的信息变更。

 品牌授权取消无关垄断 难破厂商强弱关系

  亚市副总经理蔡海员透露,北京市工商局已经在内部发文,明确了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公告的一些具体做法和流程。

  就此,搜狐汽车致电亚市副总经理颜景辉,他表示,经销商营业执照变更后,短期内对北京车市将无明显影响。“总体来看,取消经销商授权和变更营业执照有利于经销商队伍壮大,以及营销手段的升级。但短期内难以看到车市发生大的变化。”

  与打破垄断无关

  自《公告》发出,业界纷纷表达此举是为中国汽车反垄断铺路。此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首席汽车分析师程晓东在接受搜狐汽车采访时曾表示:“《公告》的颁布跟进口车价格垄断存在一定关系。对于消费者而言,《公告》会促使市场更加公平,价格更透明,特别是针对一些豪华品牌。”

  对此种判断,颜景辉并不认可。“这与打破垄断没有关系。价格由供需关系决定,资源掌握在车企手中,因此想借此打破车企对价格的控制是不可能的,他们仍手握控制权。”

  一些车企老总也曾就此问题发表过相似观点。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分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况锦文表示:取消经销商备案后主动权还是在厂家。昌河汽车销售公司副总经理陈平也讲到:未来强者愈强,汽车市场将加速分化。

  事实上,此前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沈进军曾回应《公告》发布:“工商总局放开汽车经销商备案只是为了贯彻国务院企业资本改革的精神,是工商部门自己的一件事,与反垄断关系不大。”

  将反垄断与经销商营业执照信息变更相关联,为之摇旗呐喊,折射出业界对于纠正目前中国汽车行业价格垄断乱象的迫切愿望。但更为理智的看待,正是因为反垄断“情之切”,才导致一些过度解读。

  多品牌经营尚无定论

  《公告》发布后,现行《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修改如箭在弦。

  《办法》自2005年实施,规定了经销商申请汽车销售的流程:首先需得到车企对其投建4S店的许可,之后厂家草拟执照,在括号中写明不含小轿车;4S店建成并通过厂家认可后,厂家向国家工商总局备案,通过后将不含小轿车变为特定汽车品牌。如果没有授权,想卖车营业执照上也要括号注明九座以下。

  而在《公告》之下,经销商不再需要车企授权进行汽车销售,实行九年的《办法》难以为继。

  据悉,目前商务部正在征求各方意见,以对现行《办法》进行修改,以改变汽车品牌目前在中国的经销机制。新规拟允许经销商多品牌经营,但引发争议目前仍无共识。

  而业界对《公告》的解读中,另一个主流观点是:取消经销商备案后,经销商可同时经营多品牌,将出现汽车超市或者汽车大卖场。但由目前来看,多品牌经营是否能成为现实仍无定论。

  但即便成真,经销商想借此扭转弱势地位依然前路漫漫。有经销商集团内部人员认为:“《公告》中对营业执照范围的放宽,经销商多元化经营模式有望落地。但如何执行还需静观其变,想要打破厂家资源为王的状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版权声明:本稿件为搜狐汽车独家原创稿件,版权为搜狐汽车所有,未经许可,严禁转载或改编、改写。

(责任编辑:崔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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