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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新规出台“专车”将走出灰色地带

交通部新规出台“专车”将走出灰色地带

  中国工业报记者 王瑞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的专车服务即将正名,并使现有出租车市场迎来变革。

  虽是国庆节假期刚过,汽车行业却出现不少重磅新闻。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而在此之前两天,上海发出了首张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证,滴滴快的成为国内首家获得互联网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证的平台。

  打车难的问题一直被诟病,不仅消费者抱怨,出租车司机也对现行政策有诸多不满。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国内的滴滴快的、国外的Uber等一批打车软件迅速发展,受到资本市场的青睐,并改变着消费者的出行方式。这些新兴的软件,从开始的出租车约车服务发展到提供专车、顺风车、拼车、定制班车等各种出行服务,确实给用户带来方便,不过对于专车服务是否合法合规、私家车能否从事运营的争论也一直没有停息。此次交通运输部出台的管理新规定,意味着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的专车服务即将正名,并使现有出租车市场迎来来变革。

  “专车”纳入出租汽车分类管理

  根据《指导意见》,出租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并规定巡游出租汽车有明显的专用标识,可在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通过互联网、电信等方式预约;但预约出租车智能通过互联网、电话等预约形式提供服务,不得巡游揽客。可以看出,互联网时代产生的“专车”等新业态首次被纳入出租车管理范畴。

  《指导意见》规定,要规范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实施许可管理。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作为运输服务提供者,承担承运人责任。在《管理办法》中,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因此,《管理办法》所约束的就是我们平时说的“专车”服务。

  根据《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并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相关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并在服务所在地具有相应机构和服务能力。《管理办法》中更进一步要求: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应当接入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租汽车监管平台;使用电子支付的,应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对于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符合电信管理的相关规定;外商投资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应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还要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运营服务。

  对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管理规定》指出车辆应为7座以下乘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取得预约出租汽车类别的《道路运输证》,并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具体车辆标准、车辆标识和营运年限,由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要想成为专车司机,首先得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符合相关安全驾驶条件,获得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然后还要获得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类别的从业资格证。同时,还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如此看来,以后再坐专车就不会出现驾驶员一边开车一边开着几个APP同时接单的情况了。

  上海模式”有不同专车企业积极应对

  从《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对于提供专车服务的车辆,必须登记为营运出租车,不得接入其他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驾驶员也必须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并与专车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服务时还要使用符合规定的出租汽车计价器,向乘客出具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这些规定都说明,此前一些私家车兼职提供专车服务的情况是不被允许的。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滴滴快的获得由上海交通委颁发的网络约租车(专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作为全国首创的“上海模式”,并未对参与专车运营的车辆性质进行特别规定,而是允许符合相应条件的车辆接入网络约租车平台。“上海模式”将对车和驾驶员的资格评定权交给了运营平台,规定平台上的接入车辆需要通过平台审查后获取营运证,司机也需要通过平台审核后获取从业资格上岗证。为了保证乘客安全,约租车平台还必须同意购买交强险和第三方承运人责任险。

  当前,“上海模式”已经开始运行,而交通部的《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还有一个月的征求意见期,在征求意见过程当中,也许会受到“上海模式”相关规定的影响。不过,不论是“上海模式”还是未出台的国家政策,都给长期处于尴尬地位的“专车”提供了转正的机会,各个提供“专车”服务的企业们自然摩拳擦掌。

  就在滴滴快的获得上海的专车许可当天,国外打车软件Uber宣布正式入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了在美国之外的惟一一家独立公司,这家新成立的公司名为上海雾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额是21亿人民币。据悉,这部分业务也将在中国境内的服务器上运行,很明显,Uber此举也是在配合各项管理规定对专车经营所提出的标准。Uber也表示,已和各地方政府进行沟通交流,会在地方实施细则颁布后,第一时间申请网络约租车所需要的资质和证照。

  当前中国市场提供专车服务的企业有滴滴快的、Uber、神州专车和易到用车等,而主要模式也分两种。一种是滴滴快的、Uber的C2C模式,专车业务大部分由私家车提供;另一种就是神州专车的B2C模式,车辆均为正规租赁车辆,司机都是全职司机。针对《管理办法》中对专车车辆和驾驶员的各项要求,对神州专车来说更具利好。不过,滴滴快的新闻发言人陶然表示,网约车管理办法目前还在征求意见期间,我们对此表示关注,也会继续和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和反馈。

  还需指出的是,此次的《管理办法》针对的是高档专车,而对于快车、顺风车等业务并未提出规范化要求,倒是提出了“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顺风车等名义提供运营服务”。新规出台是为了让大众享受更加安全、便捷的约车服务,专车转正已经迈出了第一步。当然,政策的规范并不能阻碍新生业态的出现,最近福特汽车与嘀嗒拼车携手打造新的出行模式,而私家车为主的顺风车、快车、拼车也发展已久,面对“互联网+”时代新业态的涌现,还需要更及时的政策出台对市场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auto.sohu.com true 中国工业报汽车周报 http://auto.sohu.com/20151016/n423409368.shtml report 5152 交通部新规出台“专车”将走出灰色地带中国工业报记者王瑞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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