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图并配文称:“为何现在那么多女孩子不懂得教养?等个地铁就可以随随便便蹲着?”该话题引发网友一阵热议,各方观点莫衷一是。其实,只要没有妨碍他人的公众权益,“蹲着等地铁”实在不值得人们如此大惊小怪。相比之下,某些恶习不仅损害公共利益,甚至直接威胁到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更值得大家注意。
1、向车外抛扔杂物
向窗外扔果皮、烟头、矿泉水瓶、易拉罐等杂物不仅非常不文明,而且十分危险,一旦车辆行驶速度过快,任何不起眼的垃圾都有可能致人受伤。所谓的“行车垃圾虫”确实是行车过程中的一大安全隐患。值得注意的是,多数时候,这样的行为都是安全意识不强的乘客引起的,因此即便驾驶者清楚,也需要提醒一下车上乘客。
2、雨天将水溅到行人身上
开车溅水到路人身上,如果还不停车而径直离开,必然会被谴责。在车外的人看来,无论是不是故意的,这都是一个很欠揍的坏习惯。如果说分辨前方路况是一名驾驶员的必备能力;那么遇到积水必须要减速慢行,则是驾驶者素质的体现。
3、不分时段路段乱按喇叭
开车喜欢长时间按喇叭也是一个很明显的陋习。等红灯的前车起步慢了,前车等待行人通过,一些后车会不耐烦地按喇叭;行使在狭窄的人车共用道路上,对行人频繁按喇叭催促的现象也很普遍。路怒症司机按喇叭,激怒狂躁症的行人,这样的事情有不少。不如端正自己的心态,减减速,等一等。频繁用喇叭催促前车和行人,极易引起他人反感,引发纠纷。事实上,90%的喇叭都是不需要按的。
4、在不合适的地段开远光灯
乱打远光灯是一种行车道德问题,对他人造成伤害,对交通环境造成危险。无论是对面车辆,还是后方车辆的远光灯,对驾驶员或多或少都有干扰。
实际上,关于远光灯的使用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
5、不开转向灯就突然减速转向或随意变道
这个自然不用多说,无论是哪位司机遇上这样的人,都会忍不住破口大骂。随意变道可谓是诸多恶习之首,据了解,全国每年的交通事故中,有30%左右都是由于随意变更车道引起的。在马路上不顾别人安全乱开车的“路霸”行为,绝对是最欠揍的。
作者:许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