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中国18年前开始折腾自主品牌汽车,国内车企与国外车企就专利权问题几乎年年都闹得不可开交。剧本梗概如出一则,都是国外车企投诉或起诉中国车企涉嫌抄袭、仿冒、克隆国外车企现有车型的外观设计专利,而中国车企则一直辩称仅是学习、借鉴、吸收、消化而已。年年演出不同剧名的戏,情节却一成不变。
这类中外车企之间的争吵剧早已毫无新鲜感可言,但只要中国汽车市场长期存在购买力梯度巨大落差,总会有国内车企去填补这类市场需求,涉及外观设计专利的争吵将会可持续进行下去。
其实辨识国内车企是否对国外车企的现有车型外观设计做了抄袭等,根本不需要达到业内与行业人士的专业素养,就连业余汽车爱好人都心明眼亮,一眼就可辨识出真李逵和假李鬼。一旦双方争执闹到专利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来裁决,结果往往出人意料,极富有戏剧性。
最近一档闹剧便是捷豹路虎正起诉陆风汽车,指控陆风X7涉嫌抄袭路虎揽胜极光的外观。闹到国家专利局后,最新的判定结果妙不可言,不是判定谁抄袭和谁侵权的实质问题,而是判定两家车企所争执的两个车型的外观设计专利都无效。通俗比喻即你们两家车企给我出难题,我让你们都滚蛋,别上我这衙门里来闹。这是最大的“政治正确”!
若判定陆风X7输和路虎极光赢,怕被国内某些舆论攻击“为虎作伥”,胳膊朝外拐,若判定路虎极光输和陆风X7赢,将会在国外舆论上惹得一身骚。这事对于国家专利局就像“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最稳妥的办法就是行政不作为,把这等“破事”扫地出门,落得自家院子清净。虽然对案例处理达到了“政治正确”的目标,但是并没达到专业正确的目的。从专业上没有给行业一个说法。如果行政部门拿着国拨预算养着和用着纳税人缴纳的税款做俸禄,遇事拒之门外,似乎很不可思议。
如果两家企业分别前后已经申请和注册完的国内专利,一旦两家企业有专利权争执,就需要国家专利局或地方分局来实施仲裁和判定,结果只会有一方存在专利侵权,应予撤销或原先注册完的专利无效,另一方则有权保持完好的专利权。不可能存在两者专利权都同时无效的结果,这必定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非得有例外必定成奇葩。
专利权保护涉及到一个国家技术创新最重要的法律软环境,今年又有号召要让中国未来成为一个创新大国,这种糊涂案仍会堂而皇之的出现,真让人脑际浮现出无穷多的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