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饭局很多,刚刚和一位久违的前同事小Z欢聚。多年以前,我曾经在一个艺术品买卖网站工作过很短一段时间,我和小Z都是侦探小说爱好者,那时就很投缘,后来时不时会在QQ或微信上互相推荐一些好书给对方,但其实我俩有好多年没有见面了。
01
我们共同喜欢的推理小说作家是东野圭吾和劳伦斯-布洛克,这次见面,自然又聊起了东野圭吾和他的《解忧杂货店》——听说会被英皇和万达拍成华语电影呢。
据说与东野圭吾的《解忧杂货店》同名的华语电影将于2017年上映
小Z说:“这本书里提到了好多辆车,比如小偷们开的二手皇冠、浪失贵之开的思域、披头士乐队访日时乘坐的凯迪拉克,还有贞幸的爱车福特雷鸟等等。
但我印象最深的,是武藤晴美年轻时刚刚暴富后买了宝马,可到了五十岁左右成为超级富豪后,她却厌倦了高级进口车,理由是‘除了体积大以外没有任何优点’,她的选择是‘小巧灵活的国产油电混合动力车’,我猜这是指丰田的混动汽车吧,比如普锐斯。这本书把东野圭吾的汽车价值观体现得淋漓尽致。”
东野圭吾盛赞的“小巧灵活的油电混合动力汽车”现在也已经在中国国产了
“没想到你看书这么细心。你是不是也想买车?”
小Z不置可否:“我只是纸上谈车。我有一个感觉,东野圭吾对宝马印象不好。比如他在《白夜行》里,借私家侦探今枝的口说到——在泡沫经济时代,乳臭未干的暴发户青年开的是进口宝马车,这真令人反感;在《侦探伽利略》中,杀人凶手吉冈开的是一辆红色宝马,另一个凶手松田想杀的木岛教授开的是深蓝色宝马……”
同为侦探小说迷的我不能示弱,插话道:“宝马已经成为一种心理学标签,‘暴富之后买宝马’这种心理,劳伦斯-布洛克也有。比如《繁花将尽》这本书里提到:TJ混入哥伦毕业大学商学院旁听,得到一些教授的赏识,但他根本不在乎文凭,不过他会利用学习到的知识去炒股。因为他很少谈论股票输赢,所以很难判断他做得怎么样,书中的文字我记得是这样的——‘但是他没有开着宝马或者穿着定做的西装,但也没误过一餐饭’,言下之意,如果炒股发了财,就应该去买一辆宝马。”
《繁花将尽》是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劳伦斯-布洛克2005年的作品
“可见,无论是日本的东野圭吾还是美国的劳伦斯-布洛克,都喜欢用宝马而不是奔驰或奥迪来标签暴发户。东野圭吾的小说中,奔驰常常是实力派人物的座驾,比如黑道大哥、董事长千金、数学天才石神的情敌等等一类人物。开奥迪的则是牙医、玩赛马的那种资深有钱人。”小Z点头赞同。
02
我突然想起我和小Z都认识的一位画廊经纪人C总,几年前他在一个小范围饭局上聊过买车的事情,于是我问小Z:“C总后来买了宝马几系?”
小Z露出诧异的表情,思考了几秒钟后说:“C总是什么时候跟你说他要买宝马的?”
“大约五六年前吧,C总那时刚刚发了一笔横财,他一直捧着的那几位青年艺术家不是突然走红了嘛,你知道的。C总就想把自己开了好多年的红色千里马汽车换成白色宝马,我记得他说,‘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一辆宝马’,而开着白色宝马的就是白马王子吧。”
“但他当时并没有马上买下宝马。”小Z说。
“为什么?他不是突然有钱了嘛?”
“说来有意思,很多人都知道,C总有一段时间特别想买宝马,但不知道的是,他那阵子很迷一个姑娘,可惜那姑娘当时是他大学同学的女朋友。他同学是公务员,人长得特别体面,C总嘛,是那种邋遢范儿,喜欢的会觉得他这是艺术家的品位,不喜欢的会觉得他可能混得很不好。于是,C总就想买辆宝马证明自己。”
“原来是这样!后来呢?”
“呵呵,那姑娘可不是一般人。她呀,一开始其实挺喜欢C总的。当时C总已经准备去提车了,是一辆白色宝马3,他故意叫上那姑娘跟他一块儿去,先没说是什么车。结果,那姑娘一看是宝马3,脸色都变了。”
“为什么?”
“C总后来学着说,那姑娘悠悠地从鼻子里哼出一句,‘没想到你也这么俗’,然后就冷笑。C总说他当时都懵了,不过很快就回过神来对销售说车他不要了。”
“那姑娘觉得宝马俗?”
“她家境非常好,父母给安排的相亲,就是C总的同学,该同学不是炫耀嘛,就带着准女朋友混进自己的朋友圈,结果C总看上人家了,那姑娘对C总也有点意思。不知道因为什么,可能C总这样一个不修边幅的人,开着一辆破千里马,姑娘反而觉得他与众不同、有范儿、不装,等C总带她去买宝马了,姑娘想,合着原来是以前开不起好车啊!”
“可能在她眼里,宝马3也不算什么好车。家里有钱嘛,见过的豪车太多了。”
“是啊!买宝马3,说明还买不起宝马7嘛。还不如干脆就开个破千里马,让人觉得低调神秘。”
“但C总那破车是应该换了,要不然总修车也不是个事儿吧。他后来换了什么车?”我比较关心这个问题。
“说来曲折!C总还是跟那姑娘好上了,为此,他同学跟他翻脸是肯定的。姑娘利用她父母的人脉,帮C总开拓了一些艺术品收藏和高级礼品方面的渠道,然后,你懂的,C总的事业走上了一个新台阶。”
03
“那姑娘果然不俗。那这么不俗的姑娘,她买了什么车呢?”我穷追不舍。
“嘿嘿!她买了一辆皮卡——福特猛禽。但是,前不久,她又买了一辆白色宝马3,送给C总。”
福特猛禽皮卡,是美国最畅销的神车,美国农民的最爱
“这又是怎么想的呢?!不嫌宝马俗了吗?”我大感诧异。
“此一时,彼一时啊!你想想,C总刚发财时候,买个宝马3,唯恐大家不知道他是个暴发户。后来真的事业有成了,再开个宝马3,那就是情怀,不是炫富了。”
“有意思。那为什么不买宝马5、宝马7,或者X5,甚至宝马Z4呢?”
“我也喜欢宝马Z4,我还是在玩开心网偷车位的时候认识这种车的。”
“我也是。”我窃笑。
“为什么呢?”
“这是C总前女友说的。”
“前女友?就你前面说的那位姑娘?C总从他大学同学那里抢来的女友?”我又吃了一惊。
“是啊,那辆白色宝马3其实就是分手礼物。”小Z满足地看着我目瞪口呆的样子。
我叹道:“那姑娘看来是个福特粉啊。”
“她是美国留学回来的,可能确实受到美国汽车文化的影响吧,”小Z意犹未尽地补充道:“她快结婚了,新郎就是C总那位大学同学。”
我再次叹道:“天哪!太能折腾了。那C总一定很难过了。”
“其实C总看上去还好,他和那姑娘仍然是事业上的合伙人。我们正怂恿他开着白色宝马去抢新娘呢!”
“好吧,这还真是个未完待续的狗血剧!”
最后,我痛快地为这次饭局掏了钱买单,小Z则答应下次会给我带来更多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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