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容忍铅酸电池对环境的污染将成为历史罪人,这是因为废旧铅酸电池对地下水系的污染是不可逆的。有基于此,在国家出台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下称“方案”)中,要求建立铅酸蓄电池的回收体系。该体系的建立将加大铅酸蓄电池制造商的成本,从而给使用三元锂电池的微型电动车带来巨大的商机。
铅酸蓄电池一直为低速电动车行业广泛采用,其原因就在于成本低。但是,在放电过程的化学反应中,电瓶液所生成的盐属于稳定盐,具有高污染、几乎不可分解的特点。正因为这个化学属性,使之成为全球几乎无解的污染问题。因此,铅酸蓄电池使用的泛滥,将给我国造成严重的地下水环境污染,甚至威胁到国民的生存问题。国家据此出台相关“方案”,以谁生产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回收体系,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只图利而对污染不负责任的时代即将结束。“方案”的出台,除了意味着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回收废旧电池的成本将增加外,该体系的建立,标志着追责体系将随之建立起来。
“方案”规定:相关法规的建立,将由“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这意味着,计划经济时期建立的回收体系将由此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方案”规定:“在国家层面制定、分解落实回收利用目标,并建立完善统计、核查、评价、监督和目标调节等制度。”这意味着,该体系的建立将从顶层设计开始,而非简单的废品回收。
在体系建立方面,“方案”规定:“引导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采取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模式,通过生产企业自有销售渠道或专业企业在消费末端建立的网络回收铅酸蓄电池,支持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提高回收率。备用电源蓄电池、储能用蓄电池报废后交给专业企业处置。探索完善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方式。率先在上海市建设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规范处理利用采取‘销一收一’模式回收的废铅酸蓄电池。”实际上,对企业最难的还不是体系的建立,而是回收后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中电瓶液的处理问题,电瓶液的无害化处理是世界性难题,处理成本超高。绝大部分铅酸蓄电池制造商或因难以承担废旧电瓶液的处理成本而改行,这将导致低速电动车“断粮”。微型电动车的使用范围与低速电动车几乎一样,但如果低速电动车企业也采用三元锂电池,他们将失去成本优势。因此,在市场竞争中,低速电动车企业或将输给微型电动汽车制造企业。
根据“方案”规定,相关法规将由“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制定,该工作将于今年启动。随着法规的出台,市场上铅酸蓄电池的供应将呈断崖式的下降,从而引发低速电动车市场的重新洗牌。
就电动汽车产品而言,微型电动车具有价格低(其价差与低速电动车不大),又符合法规要求的特点。由于低速电动车已经培育期了消费市场,未来知豆等微型电动车将成为低速电动车最好的替代品,并成为低端电动车消费升级的代表性产品。因此,“方案”的出台将导致我国电动汽车市场格局变化,微型电动汽车的比重将因此而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