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不需要再像传统货车一样需要车身喷字、贴反光条,这项规定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从最新颁布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可以看出,关于“图形和文字标识”、“车身反光标识和车辆尾部标志板”的版块,多用途货车(皮卡)不需要再像传统货车一样,在车身两侧喷涂总质量、栏板高度等文字信息,并且不需要再在车侧和车尾贴反光标识。
同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也特别注明:“多用途货车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货车”。这项规定目前满足市面上绝大多数皮卡车型。
皮卡车型一直以来在我国都被划分到“货车类”管理。一方面在正式上路之前需要喷专属文字说明、贴反光条。一方面在交通法规上与货车一样,有着道路限速更低、部分地区不能进城等限制。这些规定都给皮卡车主造成了很多不便,也限制了皮卡车型在国内的发展。
今年10月1号,海关将福特F-150猛禽车型由此前的商用车辆范畴转为乘用车范畴,新款3.5T猛禽的进口综合税率由商用车的46.25%增长到乘用车的95%,税费直涨16万左右。最终,两款3.5T猛禽车型的官方售价疑似上调了12.2万和13.3万元,可能达到62.18万和68.18万元。
不过,虽然海关将福特F-150猛禽按乘用车标准收税,但在国家政策方面,包括福特F-150猛禽等所有皮卡车型目前仍然是归于商用车范畴,不能进城,更低限速等限制仍然在。此次,最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推出,皮卡车型起码在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层面可以像乘用车一样,享受不喷字、不贴标识等。但在交通法规等方面,皮卡未来能否和乘用车一样,还要等国家政策的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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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老司机内容编辑:新闻小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