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厂家玩儿猫腻儿 车购税和消费税针对谁 |
作者:[ 照虎 ]
来源:[
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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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著名专家钟师错过了上期碰撞专栏,但他还是很快与编辑联系,针对消费税和车购税最低计税价谈了自己的观点。他觉得消费税并不是针对消费者的,也不能说成是厂家玩儿的猫腻;至于最低计税价,则可以肯定是国税部门的马后炮。
对消费税的分析最好跳出原来的框架,国家通过经济杠杆鼓励汽车企业技术升级达到更好的环保效果,这是很明智的做法,也是参照了发达国家多年来的成功经验。比如日本、美国对生产无排放的电动汽车企业实行政府补贴。企业为降低排放做技术改进需要大的资金投入,政府从财政上支持是为了达到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照顾公众切身利益。说白了,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的汽车产品减税是奖励制造商,并不是让消费者从中获得价格好处。
坦率说,这顶“帽子”套在消费税头上并不合适。政府有关部门加在国产汽车在进入流通环节前的税有许多种,企业代扣的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消费税本身现在就遭到非议,它是计划经济年代作为抑制汽车消费的产物,它是车价的一个构成部分,任何变动会引起消费者的关切。针对企业的减税优惠可以通过企业上缴的其他税种中处理,不要掺合在消费者敏感、又有争议的税项中。企业肯定认为这种减税是国家给企业的好处,不是用来还利于民。消费者似乎看到了“好处”,但又够不着,误以为企业自身把“好处”藏掖起来。发布政策的部门既然对社会公布,不妨多加几句解释,免得造成不必要的公众误解。这项政策还存在一个不明不白的区域,即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的进口车是否也可以享受到同样的减税优惠?因为进口车在通关时也要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如果内外有别,怎么体现WTO中的国民待遇的原则?外方出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能会用刚好满足法定排放最低限值来充数,以此节省出口成本,增加市场竞争力。但愿内外无别,因为吸入废气的总是吾国吾民。
车购税的最低计税价应该是“马后炮”效果,因为税务从多收税的需要出发宁可慢半拍,从操作层面上看,总得等到车价降低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后才能把既成事实的数据输入税务管理系统,必然有个滞后效应。厂家从商战的保密考虑不会主动提前去告知税务当局某车型某日要降价了。消费者购车时一般只盘算买车时要付的钱,不会算计到上牌时所付的购置税计税标准中的奥妙。另外,购置税最低计税标准的信息传递上也是有问题的,刚开始时税务系统都是靠行文一级级慢速传递,使得滞后效应更加明显。像这种属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应该实时对公众和消费者披露,让纳税人在支付前心里有数,不应该到了缴税窗口才被告知该缴多少。最好的办法是在税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实时公布在不断更新的购置税最低计税标准的最新信息。
调低税率和增加税收在现实中是一对很难调节的矛盾。问题的关键在于汽车消费政策不是由税务部门参与制订的。税务部门的任务是尽可能多地收上税来,首先要关注眼前利益。只有税务部门也像大型保险公司的精算部门那样,定量分析出降税与税收稳定增长的辨证关系后,才有可能从认识本质上打消以上顾虑。如果没有过硬的定量的数据分析报告,税务部门看不到“钱景”就不便“轻举妄动”。说实在的,为刺激汽车消费而动用税收杠杆调节恐怕不是税务部门一家能说了算的,涉及政府管理层面更多,纲举才能目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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