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实行的机动车辆保险制度是在中国保监会成立之后制定的统一条款、统一费率的保险制度。当时是为了打击保险公司在价格上的违规行为和公开处理违规公司,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保险市场高回扣、高返还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如今,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新变化,为适应WTO新规则,中国保监会日前决定,从2003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行机动车保险制度改革。 此次车险改革的重点是车险的产品和费率将实行市场化,改变过去由监管部门统一包办,真正还市场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车险条款和费率标准,细化风险,灵活定价;投保人也将会有更多的余地来选择车险产品和保险公司,享受市场竞争带来的优质服务。 目前,国内各家保险公司正在根据自己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发车险产品和制定车险费率。据悉,新的车险费率的厘定将考虑诸多因素,一改过去机动车保险只根据车辆情况制定费率的标准,与车辆有关的具体情况都将成为改革车险费率的依据。比如车辆的颜色、驾驶员情况、路况信息等等,将风险进行细化,使保险制度趋向合理化。中国保监会日前公布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喜欢红颜色的人,热情奔放,容易开快车;未婚青年尤其是20岁以下的青年好冲动,出险率高;已婚人士责任心较强,开车稳;女性开车多谨慎;成绩好的学生社会责任感较强,出险率较低;不同车辆的盗抢比率不同,以及路况、天气方面等原因,都将成为车险费率调整的重要依据。 保险公司对车险的市场化是持肯定态度的,如果能够对现有汽车产品进行细致的分析和研究,利用本公司优势,及早建立起本公司的车险产品体系,并能做到良好的服务,符合消费者的需求,就会抢先占领市场,赢得人心。但是,市场环境宽松并不一定就带来业务量的大幅上升,保险公司还需要苦练内功。保险费率是否稳定,能否敏锐反映市场变化和促进损失控制等等,都是决定保险公司成败的关键因素。 车险市场化后会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的实惠和较大的选择空间。消费者可以“货比三家”,择优投保。而且,不出险和经常出险的客户也将受到保险公司不同的待遇。这不仅体现了公平原则,也有利于鼓励车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但是,产品和费率市场化后,保险公司提供的车险产品呈现多元化现象,对投保人来说,选择产品将更加困难。中国保监会将会加强产品监管力度,主要是要求保险公司在产品中明确投保人权益,避免模棱两可、含糊其辞;要求保险公司提高产品信息透明度,解决产品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于费率,监管部门要明确费率监管目标,要求保险费率必须充分、适当和不能存在歧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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