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姓龚的车主花360万元买了辆法拉利,没想到竟然是事故车,他将4S店诉至法院。重庆一中院经过一审、二审,最终作出宣判:4S店退一赔一,将360万元购车款返还龚先生,并另行支付赔款360万元,加上一些诉讼费用、执行费用及其他费用,共计732万余元。日前,4S店已将732万余元划拨至法院账户。按照正常程序,这笔款本应该在划拨后一个星期内转到龚先生手中。不过,龚先生却表示,拿这笔钱遥遥无期,究竟怎么回事?
法院判赔4S店退一赔一,却拿不到钱
▲当事4S店
在这个诉讼中,法院判定4S店退一赔一,尽管还必须等待司法程序,但最终胜诉拿到这笔钱,龚先生还是赚了。在法院给出终审宣判后,龚先生一直在关心“钱什么时候到位”,几乎每个星期,他都会委托律师询问这笔钱划拨的进展。
今年年初,他同时收到了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是,4S店已将钱划拨至法院账户,为“退一赔一”埋单;坏消息是,4S店继续向法院起诉,称龚先生在打官司期间为这辆车产生了738万元的车辆使用费和贬值损失,并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冻结了划拨到法院账户的732万余元。也就是说,目前龚先生一分钱的赔偿款都拿不到。
▲4S店反告车主,并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
得知这个消息后,龚先生愤怒了:“4S店这样做,明显是心存报复。”龚先生说,他当时买这辆法拉利,在外面借了钱,原本打算拿到赔偿款后,把钱还了,还要再投资一个项目。由于这笔钱被冻结,投资计划几乎泡汤,给他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为此,龚先生很郁闷。“要是维权都遇到这种情况,谁还敢维权?”龚先生说,如果4S店不撤诉和解冻,他将在月内提起上诉。
法拉利交还之路困难重重
龚先生的代理人、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陈晔律师说,二审判决生效以来,这辆法拉利的还车之路就困难重重,他为此还为还车过程做了一次公证。
判决生效后,龚先生及陈晔律师多次联系4S店还车,但却没有任何人愿意接手:“他们要么是推给其他人,要么说这车不是他们原来的车。我们也是没得办法得了,才找的公证机构。”
▲龚先生当时办的还车公证书
而从这起官司立案后,法拉利就没有再开过。但龚先生为车做过几次保养,一次就上万元,“这些保养费用,都还没跟他们算。当初就是担心还车遇到麻烦,没想到我投入这么多的金钱、时间、精力,4S店还是尽力把事情搞复杂!”
陈晔律师表示,4S店不服终审判决,可以通过申请再审的方式解决,而不是进行这样一种方式做财产保全的措施。法院判决退车还钱,而4S店提出700多万的使用费,意图就是让消费者知难而退。“对方的这种做法确实无法接受,以后谁还敢进行消费维权?”龚先生说道。
4S店:诉讼已交律师处理
截至1月13日,该4S店经理朱先生表示,自己并不清楚诉讼的最新情况。朱经理说,关于诉讼的有关事宜,他们已交由律师处理,不作任何回应。
事件回顾
2013年1月29日,这辆法拉利在杭州与隔离带发生了碰撞,进行过一次大修,理赔金额达40万元。
2013年6月,龚先生要买一款跑车,渝北某4S店推荐了这款车。
2013年8月,龚先生顺利提车。
2013年9月起,龚先生感觉车辆老是发出异响,有问题。
2015年初,朋友发现了这辆车的问题,并发现该车曾大修过。
2015年4月,龚先生请重庆市公证处对车辆曾遇到事故、进行过大修的情况进行了公证。
2015年5月初,龚先生向渝北区法院提起诉讼,告4S店欺诈,要其“退一赔三”。
2015年10月底,法院一审判决,4S店欺诈成立,“退一赔一”。
2015年11月初,4S店提起上诉。
2016年1月20日,该案二审开庭。
2016年12月8日,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6年12月,判决生效后,732万余元赔偿款、诉讼费等从4s店划拨到法院账户。
2016年12月29日,龚先生到4S店还车,由重庆市公证处作了保全证据的公证书。
2016年12月30日,4S店向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龚先生支付738万车辆使用费和贬值损失,并作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冻结划拨到法院的732万余元。
小编有话说
从2015年提出诉讼,持续到现在,这维权之路可真是漫长。既然法拉利是事故车证据确凿,法院也做出了判决,4S店就应该履行法院的判决,而不是打擦边球为难消费者。
▲百度百科4S店的定义
如果是这种不负责任的售后服务,亏你还叫4S店,还要不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