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0日电国家经贸委日前会同外经贸部公布了2003年成品油和汽车轮胎进口配额分配结果,成品油为2530万吨,汽车轮胎为123万条。
另外,根据谈判达成的有关协议,成品油配额分为国营贸易和非国营贸易配额两部分,成品油国营贸易配额为2000万吨,非国营贸易配额530万吨。
新华社援引国家经贸委有关负责人谈话指出,自2003年1月1日起,获得成品油、汽车轮胎配额的单位即可向国家授权机构办理进口配额证明和进口许可证,海关凭进口许可证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