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9月21日专电 装了GPS后汽车仍被盗,客户一气之下状告华强通讯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已于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华强通讯负70%的责任,支付车主黄汉义赔偿金31万余元。 2002年7月30日,车主黄汉义花了53万余元买了一辆丰田吉普车。 当年10月17日,为防止发生意外,黄先生找来华强通讯为其安装了车载卫星定位系统(GPS)。安装前,黄先生被明确告知,汽车被劫后可切断汽车油路、电路、自动锁车门,并可根据车主的指令,随时将车锁死。 2004年1月26日,黄先生驾车回老家,车停在楼下被盗。在确认车被盗后,黄先生要求华强通讯GPS中心把车锁死时,对方却以“突然把油路锁死,车辆会搞坏”为由拒绝,直到最后都未能把车锁死,车辆最终被盗走。 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产品说明书称可以将被盗车辆锁死,华强通讯就有义务在车辆确认被盗后,适时适当地将车辆锁死。因此,法院判决华强通讯对此负有责任,遂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