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常务会17日通过关于全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管理办法,从4月1日起,安徽省内汽车、摩托车全部改用车用乙醇汽油,违规销售车用乙醇汽油外的其他车用汽油将受相应处罚。
安徽是全国继黑龙江、吉林、河南之后第四个在全省推广车用乙醇汽油的省份。 车用乙醇汽油是将变性燃料乙醇与普通汽油按1:9的比例调配后形成的新型清洁环保燃料,以其替代普通汽油,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缓解石油短缺、减少汽车尾气中污染物排放。
从4月1日起,除军队特需、国家和特种储备用油外,安徽省内所有加油站将停售90号、93号、95号、97号车用无铅汽油,改为销售90号、93号、95号、97号车用乙醇汽油,否则将由工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由于车用乙醇汽油性能与同标号普通汽油相当,安徽省规定,其零售价格,按照国务院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同标号普通汽油零售中准价格执行,经营者可在国家规定的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零售价。
行驶里程在3万公里以上的车辆,一般车箱内存有一定的积水,油箱和油路内壁沉积粘附一定的污垢和铁诱。由于车用乙醇汽油是亲水性液体,并具有较强的清洁作用,如果车辆的油箱、油路不进行清洗就加入车用乙醇汽油,可能造成油质含水影响发动机正常工作。为保证车辆运行不受影响同时减轻车主经济负担,安徽省规定,行驶里程在3万公里以上的车辆,首次使用乙醇汽油,车主可遵循自愿原则对车辆油箱、油路进行清洗,收费标准由省级物价部门会同交通部门制定、公布。
安徽省目前有207万辆摩托车。为保证推广效果,安徽省将摩托车也纳入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范围。(周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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