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江静 姜薇 记者 白冰) 因为怕轮椅或自行车使机动车后备厢盖不严实,而拒绝载轮椅车客的出租车司机今后可以放心了。交管部门法制处有关人士今天上午就此问题答复,今后机动车后备厢里装轮椅车、自行车不会被交警处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后,很多出租车驾驶人认为:在后备厢放置轮椅车,会因车厢未关好在行车过程中被交警处罚,而拒绝搭载轮椅车乘客。北京交管部门对此事极为重视,本着照顾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角度出发,经过多次研究并请示公安部有关部门,对有关“在车门、车厢未关好时行车”的规定进行了规范。 自2005年2月26日起,全市范围内小客车后备厢装载轮椅车的,只要采取一定方式固定且不妨碍后窗视线,交通警察将不再进行处罚。同时对于驾驶非机动车因受伤或其他原因,需要搭乘小客车的,小客车后备厢装载自行车,只要采取一定方式固定且不妨碍后窗视线的,同样不予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小型客车运载自行车、轮椅时,不得有遮挡号牌现象,否则仍要被处罚。 ( 责任编辑:丁小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