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28日,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股份”)创立大会及创立典礼在广州花园酒店隆重举行。
发起人组成
根据广州市经委《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市国有工业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穗经[2004]18号文),全面推进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股份制改造,实施产权主体多元化,并结合本行业面临的竞争和发展战略,广汽集团通过科学的决策程序对发起人进行了谨慎的评估和选择,综合了各意向发起人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综合竞争力、成长性、政策契合度、合作前景等因素,考量了其各自的体制优势、行业优势和区域优势等,在近三十家意向发起人中,选择了全国汽车零部件龙头企业——万向集团公司;原机械工业部直属、在机械制造方面具有较强优势的中国机械装备(集团)公司;与汽车行业关联度较高且极具行业区域优势的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具有良好运作机制和市场形象的民营企业——广州市长隆酒店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发起人。
股份公司创立,2010年年产能达110万辆
广汽股份创立后将进一步壮大和强化轿车板块,力争到2010年年产能达110万辆;加速构建完整的商用车板块,引进轻、中、重型卡车、轻型载客车和大中型客车等商用车产品,力争到2010年年产能达到23万辆;实现零部件板块与整车板块同步发展;不断提高自主技术研发能力,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力,使广汽股份成为规模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
广汽股份基本情况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穗府办函[2005]103号《关于同意设立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 》及广州市经贸委穗经贸函[2005]233 号《关于同意设立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批准,由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万向集团公司、中国机械装备(集团)公司、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长隆酒店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方式,将广州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集团”)整体变更为广汽股份。
广汽股份以广汽集团2004年6月30日经审计确认后的净资产3,499,665,555.79元按1:1的比例折股,总股本为3,499,665,555股(0.79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由广汽集团的五个法人股东以其在广汽集团的股权认购股份公司全部股份。
广汽股份的股本构成为: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217,403,529股,占股本总额的91.9346 %,万向集团公司持有139,636,656 股,占股本总额的3.9900%,中国机械装备(集团)公司持有129,169,156 股,占股本总额的3.6909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999,331股,占股本总额的0.2000 %,广州市长隆酒店有限公司持有6,456,883股,占股本总额的0.1845%。 (责任编辑:刘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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