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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某甲终于如愿以偿的考取了驾照,异常欣喜,某乙则冷冷得说,你知道你的驾照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交管部门又多了一张可以支取现金的银行卡。
不知从什么时候,司机和交警就成了一对宿敌,前几天,听一交警哥们酒后说,过几天,他就要出去旅游,因为这个月超额完成罚款任务了,我听完心中一怔,尽管早就听说过,交警每个月都有一定数量的罚款任务,但是从朋友的嘴里亲口说出来,心里还是感到很不是滋味,也许,他的那张往返机票里,就有我的一份“贡献”。我们的广大司机们又有谁没有为自己的驾照埋过单,缴过学费呢。
最近一段时间,安徽来京务工人员杜宝良驾车在同一地点反复违章高达105次,罚款高达10500元,成为有车一族关注的焦点,无独有偶,近日又传出,同是来京司机马田,又是几乎在同一地点87次超速,罚款1.82万元一事,成为杜宝良第二。
有人说重复犯同样错误的人是愚蠢的,难道说这两个人都是弱智,我不敢苟同,因为,遍布北京街头的电子眼下,记录的绝不仅仅是这两个人,还会有更多的杜宝良第二,第三。也有人说,他们是明知故犯,这样一份巨额罚单,对于一个外地来京打工的人来讲,是绝对不敢以身试法的,于是,一时间公说公理,婆说婆理。
对此,我也想问一句,面对如此多的违章,我们的交管部门就没有责任吗,为什么不在杜宝良们违章的第一时间告知他们,或者处理他们,而是要等到几十或者上百次的时候才知道,如果,我们交管部门做到了及时通知,也许,杜宝良就没有后面的104次,马田就没有后面的86次。公安部门抓获多少个罪犯不是目的,而是如何防范制止犯罪,交管部门的目的更不是开出多少张罚单。
在某些容易出现违章的路段,不是想办法设置醒目的警示牌,而是身着便衣,手持DV对于违章行为进行“偷拍”,这是否有故意设置陷阱之嫌呢。对于日趋严重的超载现象,更是“一罚了之”,一张罚单,竟成了某一路段的通行证。
记得若干年前,刚买车的时候,第一次驾车去北京,在一个广场的地方,既没有交警也没有设置不能停车的告示,当时已经有不少的车辆在那里停放,于是,停车办事,回来的时候,发现车不见了,问一卖冰棍的老太太,被告知,已经被拖走了,交完200元拖车费,以及40元停车费后,取回自己的车,后来得知,平时这里警察不出现,只有车辆停放的差不多了,才来一批拖车的,明白了,原来这里是一张看不见的大网,等到鱼进入得差不多了,才收网。
交警罚多了,有奖励,完不成任务,扣奖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于是乎,就出现了交警追逃违章车辆,导致逃逸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也就在所难免了。也就更有交警追逃违章车辆导致自己以身殉职,光荣牺牲的,这种精神固然值得钦佩,但是如果交警成为一个罚款工具的时候,这种精神就要大打折扣,我们就难免感到一些悲哀了。
罚款,如果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倒也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成为一种创收手段,成为一种“灰色收入”,变成一张张旅游机票,被换成屁股底下那豪华的坐骑,或者流入“小金库”的时候,就成了滋生腐败犯罪的温床了。
说到这里,我们就不能不说一下备受争议的新交法,既然上升到法律,就应该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某繁华路段,行人以及自行车,无所顾忌的在车流中横穿马路,翻越护栏,看那架势,一付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气概,不远处的交警却视而不见,猎鹰般的目光却发现了一辆轧黄线的轿车,伸出带着白色手套的手命令司机停车,快步走向前,一个标准的军礼,“先生,请出示您的驾照”接下来的结果,可想而知了。由此看来,新交法所面对的,制裁的仅仅是“有本”一族,司机在面对违章的行人,自行车,以及交警的时候,恐怕就搞不清楚我们到底是强势群体,还是弱势群体了,这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
进入二十一世纪,汽车走进了千家万户,由汽车引发的问题或者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交通法规,那是我们每一个市民,(而不仅仅是司机),都要严格遵守的,作为我们的交通管理部门,在管理上可否注入更多的人性化的东西,让交警和司机不再成为矛盾,变“以罚为本”为“以人为本”,缔造一个顺畅的交通,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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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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