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后我国对汽车行业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摘要
1、鼓励利用外资项目:汽车、摩托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超过50%),汽车、摩托车发动机制造,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制动器总成、驱动桥总成、变速器、柴油机燃油泵、柴油机涡轮增压器、柴油车机外排放控制装置、滤清器(三滤)、等速万向节、减震器、组合仪表、专用高强度紧固件,电子控制燃油喷射系统、电子控制制动防抱死系统、安全气囊及其他汽车电子设备系统制造,摩托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化油器、磁电机、起动电机、盘式制动器,石油工业专用沙漠车等特种专用车制造,汽车、摩托车模具(含冲模、注塑模、模压模等)、夹具(焊装夹具、检验夹具等)设计、制造,汽车、摩托车用铸锻毛坯件制造。
2、限制利用外资项目:50吨以下汽车起重机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3、小汽车关税
注:谈判的基础税率,3升以下和3升以上小汽车分别为70%和80%
关于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设立汽车生产及汽车贸易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及扶持措施
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设立汽车生产及进口汽车贸易项目,不仅能享受国家赋予的四个国家级特殊经济区域的各类优惠政策,而且还可以享受管委会为了进一步推进汽车产业发展而制定的扶持措施。
一、关于汽车生产项目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为进一步加快汽车及汽车配件工业的建设,鼓励和促进汽车工业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以下简称广州开发区)的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1、广州开发区鼓励投资客商在广州开发区设立汽车整车、汽车零配件研发中心和制造厂,为汽车产业项目提供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及良好的投资环境。
2、对汽车及汽车零配件的工业项目,项目用地土地综合出让价按管委会公布价的七折给予优惠(目前土地综合出让价东区330元/平方米、永和区220元/平方米、科学城400元/平方米、保税区330/平方米,50年使用期),如一次性付款,再予9折优惠。
3、315KVA及以上大工业用户可到供电部门申请实行峰谷电价,电价按国家物价部门颁布标准收费。
4、对企业用户永久用电,供电方案经供电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后,可分别从10KV开关房,110KV(或220KV)变电站引出10KV专用电缆供电。对使用专用变压器的企业用户的永久用电,由管委会出资敷设10KV电缆及相应电缆沟到用户的高压室进线柜进线端头。
5、对汽车工业项目除保留上级文件规定要收取的技术性服务、劳务性服务,以及涉及海关、工商、生产安全、仲裁、诉讼、处罚等项收费外,其它行政、工业性收费项目,属区有关部门规定收取的,一律免除。
6、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在企业成立审批、筹建及生产经营方面的事务,特事特办、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为汽车零配件项目提供高效、便捷的全程服务。
7、对设立的汽车及汽车零配件工业项目,广州开发区将积极协助企业申请银行贷款,并帮助企业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
8、根据企业的需求,协调有关部门为企业举办各种专业培训班,培训生产技能专业人才。积极协助企业招聘员工,帮助企业解决高级技术人员和高层管理人员落户广州的要求。
二、关于汽车贸易项目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凡在广州保税区开展进口汽车仓储、销售业务的,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一)投资经营政策
1、鼓励国内外公司在广州保税区内设立从事保税汽车仓储、展示及销售业务的企业。
2、允许区外拥有汽车销售权的公司在保税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并可在区内开具用区外公司的名义在区外申领的发票。
3、允许区外拥有汽车销售权的公司迁址到保税区开展有关业务。
4、境内外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可委托区内企业进行保税仓储、展示等业务。
(二)外汇优惠政策
1、可以开立外汇帐户,保留现汇周转使用。
2、向境外公司付款不需要提供进口许可证。
3、用人民币注册的企业向境外付款时,可以申请资本金购汇支付。
4、经批准的汽车分拔企业,在注册资本金不足的情况下,可用进口销售所得人民币购汇。
5、经外汇局核准可以在广州地区选择外汇指定银行开立经常项目外汇帐户。
(三)海关政策
1、境外汽车进入保税区仓储免证、免税。
2、保税区汽车仓储时间不受限制。
3、保税区内的仓储汽车在提供有效担保的情况下,经海关批准可于限期内临时出区展示。
4、区内汽车经营企业之间的汽车交易在海关备案即可。
5、从保税区内进口汽车,进口报关单及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可以“双抬头”,即可同时出现进出口公司及国内收货公司的名称,但不能更改为与许可证“进口商”和“收货人”不符的第三方名称。
6、进口汽车在区内进行临时性或长期性展览,不受限制,在海关备案即可,不需缴纳保证金。
7、办理汽车进口征税时可获得如下便利措施:
①凡是区内企业需要在海关审价的汽车,只要是批量的,都可以向海关申请预审价,而不受税款数额、合同金额等方面的限制。
②对经营规模大、管理规范、守法经营的企业,经海关批准后可采取信任审价的办法。即企业申报进口完税时,审单部门可按企业申报价先行通过,事后可根据需要,由海关进行调查核实。
(四)商讨政策
1、为了加速通关速度,可将两次检验(即车辆性能的检测及商检人员的验车)合并一次办理。
2、可在进口之前预约检验。
3、为了加速汽车进口通关速度,降低经营成本,管委会还将设立自动检测线,对海关、商检等部门的查验和检测实行集中处理。
(五)税收政策
1、保税区内企业经营所得税,按保税区现行税率缴纳。
2、保税区内汽车及其零部件交易免征增值税。
3、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困难而提出的要求减免负担的申请,在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可给予照顾和扶持。
(六)政府扶持措施
对加入保税区汽车交易市场的会员企业,可享受以下扶持:
1、对进入商业街室内展厅的企业,给予租金优惠(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2、适用开发区现行重点项目扶持办法,并视企业经营规模、贡献大小给予适当奖励扶持(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3、市场为会员提供销售代理、报关代理、代办商检、验车、工商鉴证、代办保险、上牌等系列服务。
4、可优先享受宣传广告、新车推广、试车活动安排等各项配套服务。
三、有关涉及管委会制订的扶持措施由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四、本措施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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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余建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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