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同一地点闯禁行105起 被罚款10500元 6月13日状告交管部门
7月27日下午,杜宝良诉市交管局西城交通支队西单队行政诉讼案,原告杜宝良向西城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撤诉书称:经本人考虑,自愿撤回起诉。 西城法院审查后认为,该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准予原告杜宝良撤回起诉。
杜宝良表示,“我确实违章了,但交管局也有不对的地方,现在他们纠正了,我觉得合情合理,我能接受,所以我撤诉了。”
针对杜宝良撤诉一事,北京市交管局表示,杜宝良交通违法事实存在,证据确凿,但鉴于西单队在执法过程中有程序上的瑕疵,交管部门根据《人民警察法》及《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规定》,以内部执法监督的方式对西单队的执法行为予以纠正。
虽然杜宝良已经撤诉,但交管局本着执法为民的要求,主动从自身查找差距,感到在执法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问题。按照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要求,7月12日交管局召开了“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动员大会”。据记者了解,1993年来京务工的杜宝良一直做贩卖蔬菜生意,2005年5月23日,杜宝良偶然得知自己驾驶的长安轻型运菜货车被“电子眼”记录105次违章,地点都是在每天经过的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头条西口,违章内容全是在这条路上闯禁行标志。结果是被交管部门扣罚210分,缴纳罚款10500元。 搜狗(www.sogou.com)搜索:"杜宝良",共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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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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