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买到手的汽车名不符实———奥克斯车的外壳下藏着黑豹车的“芯”,来自北京的两名奥克斯车主将北京德华永胜商贸有限公司、沈阳富桑黑豹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奥克斯汽车有限公司、宁波奥克斯汽车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购车款,并支付因欺诈所应承担的双倍赔偿款。 昨天,这两起案件先后在朝阳法院进行了庭前询问。
原告:奥克斯车名不符实
庭上,原告邬秀英的律师称,冲着奥克斯集团是全国500强企业的名声,以及沈阳、宁波奥克斯汽车有限公司的大量宣传,原告才花了7万多元买回了一辆奥克斯汽车。但在车管所办理牌照手续时,却发现该车的品牌、型号成了“黑豹SM6491-ME”,而且该车的所有手续都是沈阳富桑黑豹有限公司的。车辆的品牌和车辆的生产厂家不一致,实际上对消费者构成了欺诈。
另一原告王志忠说,他上牌照时两次验车都没通过,就是因为“此车的真正品牌并不是奥克斯,而是黑豹SM6491-ME”。直到第3次他将铭牌摘下,验车才得以通过。更让王志忠生气的是,车刚开了一星期,就因皮带折断在高速路上熄了火。“更倒霉的是,奥克斯北京维修点总因没有配件而无法为我提供维修。”
被告:牌子不代表生产者
在法庭对被告进行的庭前询问中,沈阳富桑黑豹有限责任公司的代理人以及沈阳奥克斯汽车有限公司的代理人都来到法庭,北京德华永胜商贸有限公司一方则没有出庭。富桑黑豹一方称,原告的现有证据只能证实汽车是富桑黑豹生产的,其他情况均不能证实,也与富桑黑豹无关。奥克斯一方则承认车不是自己生产的,而是富桑黑豹公司生产的。但奥克斯在富桑黑豹有股份,是其总经销商。打出奥克斯品牌只是销售宣传时的策略,“不能因为用了奥克斯的牌子,就认为车是奥克斯生产的,要看实际的生产厂家是谁。”奥克斯的代理人称。
昨天,原被告未能达成调解。 (责任编辑:常亚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