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将于10月1 日起正式实施。对于长期处在以经纪公司为主导的国内二手车领域,《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将会是国内二手车交易步入规范化轨道,同时,业内人士分析,新政策允许汽车经销商直接进行二手车交易,将会为二手车融资提供更多的可能性,从而为消费者购买二手车提供更多的途径。
经销商将成交易主体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二手车流通,支持有条件的汽车品牌经销商等经营主体经营二手车,以及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连锁经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打破垄断、实行多渠道经营是新政策的出发点之一。北京中联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魏征告诉记者,在汽车工业发达的国家,二手车交易有一半以上是在4S店内完成的,在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中,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汽车品牌经销商等经营主体均可依法申请从事二手车经营”。 这就意味着,原先二手车交易必须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的规定已经打破,以4S店为主导的二手车交易模式将逐步建立起来。同时,由于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对资本限制减弱,不少民营资本和外资也都已经准备进入二手车领域。专家分析指出,今年上半年二手车累计交易量66.11万辆,同比增长11.95%,国内汽车保有量的日益增大和二手车数量的激增是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出台的市场推动力。
新政取消强制评估
实施二手车自愿评估制度是新政策的一大特色。同时,建立具有权威性的二手车评估机构将代替目前二手车市场的强制评估。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季君告诉记者,商务部将严格审查二手车评估机构的资质,评估师的培训也将纳入劳动部的职业体系。据了解,能够获得审批的北京的二手车评估机构不会超过两个名额。而且,《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强调评估机构不得进行强行评估。
魏征分析指出,取消强制评估将给老百姓购买二手车提供实惠和便利,原先买旧车须进行强制评估并且要缴纳2.5%的定额过户税,现在取消了强制评估既简化了手续又节省了购车成本。另外,《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为了增加二手车交易的透明度,规定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作为二手车转移登记的凭据。
二手车交易可贷款
由于新政策允许汽车经销商直接进行二手车交易,再加上民营资本和外资的进入,二手车交易的模式也将出现多元化趋势,贷款购二手车将是最先出现的交易模式。近日记者了解到,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未来将涉足二手车消费信贷业务。据了解,作为国内首家开业的汽车金融公司,通过贷款购车的消费者只占到购车客户的3.5%,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总经理魏德明表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的目标是能使市场恢复到2003年车贷20%的零售渗透率,为此他们将提供更多的金融产品,包括进军二手车市场。
按照国际惯例,在汽车进入家庭6至7年之后,会给二手车市场带来一个快速增长的行情,而我国汽车进入家庭是从2001年左右开始的。据业内人士介绍,中国二手车市场将在2007年迎来第一轮行情,在2008年会出现第一次井喷。此外,到2007年,新车市场将进入价格平稳期,新车价格竞争更充分,更接近于国际市场,这也是二手车市场增长的有利条件。
信报记者 高巍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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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旧车销量大于新车
据了解,目前美国、德国、瑞士、日本二手车的销售分别是新车销售的3.5倍、2倍、2倍、1.4倍,其中美国旧车利润占利润总额的45%。旧车销售促进新车销售,旧车的客户是新车潜在的客户。大交易量和高利润的原因是经营二手车的主体多元化、交易方式多样化、交易手续简便化。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情况看,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旧车作为一般商品进入市场,其销售多渠道,形成了品牌专卖、大型超市、连锁经营、旧车专营、旧车拍卖等并存的多元化经营体制,其交易方式有直接销售、代销、租赁、拍卖、置换等多样化,尽可能减少交易环节,交易手续灵活简便。同时,在国外,旧机动车实行规范化的售后服务标准。各国通过制定法规和行业协会管理以及品牌汽车企业来确定经营者的资质资格,规范其交易行为。从发达国家看,通过技术质量认证,保证售出二手车的质量。同时通过统一的服务标准,使购买旧车的消费者在一定时期内,享受与新车销售相同的售后待遇。
(责任编辑:李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