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发展,去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出台文件,要求各地对在城区运营的出租汽车不得收取客运附加费。然而,由于各地对“城区”概念的理解不同,致使该文件精神的落实出现“打折”现象。
在河南周口,出租车客运附加费仍在收取
日前,河南省商水县一部分出租汽车司机向记者反映,200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国办发[2004]81号文件,取消了对出租汽车运输管理费和客运附加费的收取。 但是,周口市运输管理处顶风违纪,仍然向出租汽车收取该项费用,并以此为由对司机进行扣车、罚款。
豫PT8118号出租车司机王留仁告诉记者,今年10月25日上午十点多钟,他驾车送乘客到周口市,在该市工农路北段,几个身穿交通制服的人拦住他的出租车,要求出示有关证件。王留仁赶快拿出了营运证和自己驾驶出租车的资格证。这些人看过后说,光有这不行,还得交客运附加费。王留仁说,出租车客运附加费,国务院不是去年就下文取消了吗?为啥还让交?一个领头的人说,你没有交费,在县内跑可以,但不能来周口。
说着,一个穿交通制服的人把王留仁的车钥匙要走,把车开到大闸路北段的一个停车场扣下,告诉他说,你把车内的东西拿走,把车门锁好,下午三点来这接受处理。后来,王留仁拿着有关取消出租车客运附加费的文件,找周口市运管处的有关人员要求放车,但都没有结果。直到10月27日,王留仁交了296元罚款和60元停车费后,他的出租车才被允许开走。
在王留仁提供的罚款单据上,记者看到,违法事项栏记载的是“无客票附加费”(即客运附加费),处罚依据是《河南省运输条例》第54条第10款。罚款单据分为两张,一张金额为196元,另一张为100元。收款单位则为周口市运管处,停车费收据则是一张白条。
车号为豫PT8102的出租车司机许盘根则告诉记者,今年10月21日,他拉客人到周口市医院看病,在车站路被一群穿交通制服的人拦住,要求他补交客运附加费。许盘根说,出租车的客运附加费已经被国务院明令取消,你们为何还要收?为首的一个人说,文件是文件,你不交,就不能来周口。最后,这伙人把许盘根的车扣到“十一粮站”停车场。无奈之下,许盘根只好交了370元的罚款和20元停车费。
据这些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商水县总共只有40多辆出租车,仅今年10月份以来,就有十多辆出租车因没交客运附加费而被周口市运管处罚款。一位司机气愤地对记者说,过去没有取消客运管理费和客运附加费之前,这两项费用合起来每月只需交126元,现在国务院取消了这两项收费,我们反而还要支出比过去收费还要高的罚款,这(收费)取消还不如不取消!
政策不严谨,给个别地方的乱收费留下了借口
针对司机们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周口市运管处。该处主管出租车工作的处长助理杨杰华委托出租车稽查大队大队长朱建东接受了记者采访。朱建东说,根据国务院文件,我们从今年开始,已经不再向在城区运营的出租车征收运输管理费和客运附加费。但是,对非城区运营的出租车,国家并没有规定免收客运附加费。
朱建东认为,虽然商水县归周口市管辖,虽然商水县城离周口市区只有九公里,但商水是商水,周口是周口,商水县的出租车到了周口市,不论什么理由,都是在非城区运营。运管部门都可以征收客运附加费,并处以罚款。对以白条形式向出租车司机收取停车费一事,朱建东说,我不负责解释这一问题。
河南省出租车协会秘书长刘兰亭告诉记者,依照他的理解,国务院出台国办发[2004]81号文的本意,是要取消出租车的客运附加费。但这个文件的表达有问题,不该在前面加“在城区运营”这个限定词。哪个出租车不出城区?作为出租车,只要乘客需要,司机有义务把他送到他要去的任何地方。
刘兰亭说,因为加了“在城区运营”这个限定词,使文件出现了漏洞,不仅造成国务院政策的落实打了“折扣”,也给个别地方乱收费、乱罚款留下了可乘之机。
据刘兰亭告诉记者,现在有一些地方,特别是河南信阳、焦作、安阳的一些县市,以对文件的不同理解为借口,对到城区外送人的出租车征收客运附加费,并进行罚款,不仅增加了出租车司机的额外负担,而且影响了社会稳定。
国办发[2004]81号文到底应该如何理解?什么叫在城区运营的出租车,什么叫非城区运营的出租车?记者电话采访了牵头起草这一文件的建设部城建司交通处有关负责同志。该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种种原因,国务院[2004]81号文关于“在城区运营的出租车免收客运附加费”的表达,确实不太严谨,容易造成政策理解和执行上的不统一。
但这位同志认为,这种文件表达上的不严谨,并不表示有关部门可以继续对出租车征收客运附加费。据这位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早在1999年11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办发[1999]94号文件曾明确规定:“对根据乘客需求,往返于本地与外地之间跨区域合法营运的出租汽车,任何客运管理部门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处罚”。
这位负责同志说,个别地方找出种种理由,对所谓“非城区经营”的出租车继续征收客运附加费,是对国务院[2004]81号文件的曲解。
针对文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建设部城建司交通处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正在抓紧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委进行协商,准备将于近期出台文件,对出租车客运附加费的免征问题予以明确规范,以减轻出租车司机的负担。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