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别当超级法官
不要做超级法官
很多开车族网友反复强调一点:为什么自己要为别人的错误买单?认定了这一点,什么话都听不进去了。无论说行人路权第一,还是强调车辆对行人具有绝对优势,根本听不进去。抱定了一点:我占了理,我没错,我为什么要赔偿?
这里是一个答案:首先,一个行人违反交通法规横穿马路,肯定是错误的行为。错误的行为应该承担一定的后果。那么,违法交通法规横穿马路应该承担什么后果呢?根据法律,他应该被批评教育,并承担罚金。这就是他所应得的惩罚。
但是,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判定一个人违反了交通法规就应该重伤、残疾甚至死亡。也没有任何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这种权力去惩罚另外一个公民。只因为别人违反了一条交通法规,一个开车族就有权审判,并把重伤、残疾甚至死亡的裁决带给别人?这一切只因为你在钢铁保护的驾驶室里,因为你在方向盘后,所以你的驾驶执照就成为了007的杀人执照?所以你就变成了超级公民,能够对其他公民生杀予夺而不用付任何责任?
谁给你的这种超级法官的权限?谁授权让你充任从法官到行刑队的全部角色?
(责任编辑:陈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