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缺失
售后弊端重重
虽然目前中国市场拥有庞大的汽车4S店及维修保障设施,但由于相关法规不健全以及一些惟利是图的汽车公司依靠信息不对称等条件欺瞒消费者,汽车服务领域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这也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
例如,消费者梁先生于2006年9月从某销售商处购买轿车一辆,在第一次维修时发现后保险杠掉漆后又出现一层新的银灰色漆,与外表原白色漆不能融合。而汽车生产厂家却以“保险杠的漆面质量不影响整车质量”为由拒绝为消费者退车。2006年4月,林先生的轿车在正常行驶时突然抛锚,因在保修期内,免费换了一个新的变速箱,很快又坏了,连续几次后厂家回复说,保修期已过,要更换需自掏腰包。此外,汽车经销商隐瞒车辆信息、销售瑕疵车、售后服务不诚信以及销售欺诈等也是汽车消费弊端的主要表现。
专家分析
专家表示,目前服务领域内的这些弊端主要是法律法规不配套导致的,目前只能依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对汽车类产品消费进行判定,但对于如“保修期内修不好只能自己掏腰包、相同故障连续修理8次不好只能继续修”这样的问题,《消法》没有解决之道。如果汽车“三包”规定能够顺利出台,汽车召回制度能得到厂家的主动执行,国内有关汽车消费的相关法律能够完整建立起来,这些弊端将迎刃而解。
厂商和经销商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不畅也导致了部分的质量投诉,虽然这些投诉不属于质量问题,但也说明在销售过程中经销商和厂商的服务不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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