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在《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中透露,今年我国将抓紧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并择机实施。据《上海证券报》报道,有关专家表示,燃油税改革需要四个合适的时机:油价不是太高、中央财政收入不太紧张、税务管理准备充分、社会能够接受。
由于牵涉到能源、运输、汽车消费等许多行业,燃油税改革不但影响多个行政部门的现有利益格局,也势必影响地方政府利益。因此,“社会能够接受”这个最重要的“玩家”何时“上桌”似乎很难说清。
如何平衡各方利益确实是个难题,燃油税的开征考验政府机构的协调能力。每每谈到开征燃油税,权威人士和权威机构常常表示将“择机”而出,这个“机”究竟是什么?
我们正在建设节约型社会,而开征燃油税可以抑制公路乱收费、引导民众节能———我认为这就是最佳的“机”,我们应该抓住这个机会,毅然斩断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的纠缠。
在关注燃油税应该如何实施的同时,更要注意“三缺一”背后的机制问题,并防止类似公共政策制定的困境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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