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从今年7月1日以后,将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北京保监局局长助理刘跃林在昨日召开的推动落实《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座谈会上透露,为解决在定损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家保险公司对另一家保险公司的定损结果产生异议的情况,同等责任的车主双方将只需由一家保险公司查勘定损。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规定,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自行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后,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刘跃林介绍,配合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实施,北京保监局也制定了实施细则,对保险行业保险理赔流程和实务操作进行统一规定,将于近日公布。据透露,实施细则中拟从各家保险公司内抽调1-2人成立专家委员会,当两家保险公司出现定损纠纷时,保险公司首先要确保消费者利益,必须理赔。
车主们在道路上经常遇到车辆剐蹭因双方司机下车等候处理占用车道造成的拥堵,因此对7月1日即将实施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非常期待。座谈会上有关人士预计,该办法实施后车主在路上的行车效率将提高20%左右。此前,122报警台统计显示,2006年,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堵塞报警已经占到报警总数的20%。
北京交管局事故处负责人士昨天说,2006年使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的事故已经占事故总数的98%,而其中有90%的事故都可以自行处理。北京保监局人士预计,车主主动挪车、自行处理后,节省了等待交警的时间。挪车后,也避免了事故车影响其他车辆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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