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发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就可以自行撤离现场,在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但该《办法》虽然已经实施了一周多的时间,很多司机仍然不太清楚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以快速处理以及如何快速处理。为此,我们将应当采取快速处理的事故发生之后,双方司机需要做的所有事项归纳为五个步骤,为广大司机提供参考。
第1步核对对方情况
1、相互核对身份证,看身份证上照片是否与其本人相符。
2、相互核对驾驶证,看驾驶证上照片是否与其本人相符。
3、相互核对对方车号,并与对方行驶证上车号进行比对。
4、相互核对对方保险凭证,看对方投保的是不是北京的保险公司,如果不是的话应当先标划现场,然后迅速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拨打“122”,等候交警来处理。
5、相互核对对方车辆是否验车,看验车标志或者看行驶证上验车记录,如果车没验的话,应当先标划现场然后迅速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拨打“122”,等候交警来处理。
第2步标划事故现场
在确定完双方事故责任后,应立即标划事故现场。平时您应该在车内携带《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石笔或粉笔、签字笔,一旦发生事故,可用石笔或粉笔来标划停车位置。当事人在固定机动车停车位置时,可用石笔或粉笔在车辆的每个车轮外延中心垂直于地面上标划“Т”形线。如果是多车轮的车辆,只需标划前后四个车轮即可。实在没有石笔的话,还可用手机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后撤离现场。
(提示:有个别司机在事故车没有挪动时主动承认自己责任,一旦车辆挪开后矢口否认自己有责任。所以说不管是什么样的事故,都必须标划事故现场再挪动,以备万一,即使司机抵赖,也有现场痕迹可以等待交警进行公正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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