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2日电 (宋凤珠)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第二批乘用车的燃料消耗量。其中,符合《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的有95家生产企业的2374个车型;不符合标准的有444个车型,涉及55家生产企业。
不符合标准的车型将停止生产。
有专家指出,汽车燃料消耗量公示有利于促进企业进一步淘汰落后产品,采用先进技术,提供更节能的产品。同时,有助于引导消费者更多地采用节能产品,自觉参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现在,不同渠道提供的油耗值往往按不同的标准测得,夸大产品节能效果的情况较为普遍。燃料消耗量公示制度,是国家指定检测机构按统一标准检测的结果,便于消费者掌握真实可靠的油耗信息。
国家发改委表示,对新定型车型和在生产车型燃料消耗量进行公示,已成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汽车燃料经济性标准整体计划也在分步推进中。轻型商用车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已经报批,即将发布。2008年1月1日起,乘用车新定型车型的燃料消耗量将执行第二阶段限值标准,乘用车的在生产车型则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第二阶段燃料消耗量限值将比目前平均再降低10%。
据了解,2006年10月,发改委公布了首批新定型乘用车产品的燃料消耗量,其中涉及34个企业的409个车型,均为达标产品。此次公布油耗的车型中,不达标产品超过了10%,包括轿车、多功能车、微型客车、轻型客车等车型。
(责任编辑:张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