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专家测算 交强险去年盈利38.5亿元 保额12万元的方案远不能满足需要 应为21万元/人次———
“如果交通事故中一次死伤三人,每人只能得3万多元,无多大意义。”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今天上午强烈呼吁,交强险保额应按每人每次21万元计算。
上午,中消协、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海商法与保险法研究所共同对交强险制度改革进行学术研讨,并对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提出六大具体建议。中消协将把这些建议提交给中国保监会。
建议1
进一步提高保额
中消协认为,现行“保额按每次所有人的最高限来定”的规定存在重大缺陷,它解决不了一车多人伤的实际问题。如果一次死伤三人,每人只能得3万多元,无多大意义。
在报告亏损39亿元的判断基础上,保监会做出家用六座以下车辆保费950元,保额12万元的方案。那么,如按照专家测算第一年赢利38.5亿元来看,理应进一步提高保额。
为此,中消协强烈建议将保额规定改为每次每人最高限。建议保额按每次每人21万元计算。
而参照世界各国的交强险比率,我国保障水平相差很远,保额应有较大提高空间。
部分国家和地区交强险
最高保额与保险金额比率
国家 最高保额与
保险金额比率
美国 3300∶1(纽约州)
德国 25000∶1
日本 1500∶1
中国台湾地区 3200∶1
中国(旧费率) 57∶1
建议2
不仅保人也要保财
针对曾有人提出的将交强险财产赔付剔除的建议,中消协表示,交强险不仅赔人身,也要赔财产,但人身为核心。“以人为本”并不仅仅关注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基本的权利,也要关注人的基本财产权。
各国家或地区交强险承保范围
只承保人身损害的:日本、中国台湾地区
两者都承保的:英国、德国、法国、荷兰、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新西兰等
建议3
责任限额不应分项
分项限额不利于对受害人的救济,也不利于投保人的利益维护,且分项会增加运营成本,所以责任限额不应该设分项限额。
如果一定要分项,建议只分人身、财产两个大项。人身为核心,财产为辅助。如:最高限额人身20万,财产1万。
建议4
车上乘客也应获赔
中消协建议,不仅赔行人、非机动车,也应赔车上乘客。
同时,受害人故意和重大过失,机动车应予免责,可建立相应法律。
建议5
尽快建立救助基金制度
从目前公布的数字来看,交强险的承保率只有38%,尚有大量的机动车未投保。另外,交通肇事逃逸造成无法赔偿的情形也较多,而国家的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至今尚未建立,使许多受害人不能得到及时赔偿。
中消协建议尽快建立救助基金制度,以充分保障受害人的权利。
建议6
交强险应予减免税
交强险具有社会公益性,其营业税应减免征收,可降低其经营成本。其征收到的税款也应用于建立救助基金,而不应另做他用。
中消协质疑交强险财务报告
听证会提交给会议代表的是专题财务汇总报告,非审计报告只有总体数据,缺乏详细资料
经营交强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是不是对所有的费用都单独立账、单独核算
各家公司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占保费收入水平差异过大。对此,应有一个综合的分析
专家认为,交强险总体上并非亏损,应为赢利38.5亿元
新闻背景
12月14日,中国保监会举行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在新的费率方案中,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基础费率下调,下调幅度平均为10%。
其中,家用轿车的保费拟从1050元降至950元,保额拟从6万元提高至12万元。
会上公布的财务报告显示,交强险首年汇总账面亏损39亿元,此数字遭到专家和投保人代表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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