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以来,国内车市两大热点事件备受业界关注,由于直接关系到广大车主的利益,也就更为牵动大家的心。南汽与菲亚特的“友好分手”,令不少南京菲亚特车主为自己爱车今后的售后服务而心头忧虑;“交法”第76条新规定终于有了明确的解释,则给机动车驾驶员们吃了一个“定心丸”。
热点一
国内最大并购案完成上汽南汽成功合并
2007年12月26日,上汽集团董事长胡茂元与南汽集团董事长王浩良握手签约,正式宣告上汽和南汽全面合作开始,上汽和南汽都将由此进入发展快车道。同时,南汽也与菲亚特达成协议,菲亚特同意退出与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组建的双方各持股50%的汽车制造合资公司,但将继续保持与南汽集团在商用汽车和汽车零部件制造领域的合作。
根据协议,跃进汽车集团整车及紧密零部件资产将进入上汽集团控股的上海汽车;其他零部件及服务贸易资产将进入上汽与跃进合资成立的东华公司;上海汽车将出资20.95亿元购买跃进整车和紧密零部件资产,跃进将持有上海汽车3.2亿股股份和东华公司25%股权。目前,上海汽车总市值为40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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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中国两大汽车巨头上海汽车集团与南京汽车集团合并大功告成,是中国到目前为止规模最大的汽车行业合并合同。但对于南京菲亚特的车主来说,这显然不是一个好消息。
“现在生产厂家都没有了,今后我们的车售后服务该怎么办?”南京菲亚特派力奥车主李先生对此非常担忧,他给本报打来电话,“南京菲亚特原来的经销商以后会不会不都做了,那我们这些车主的利益谁来保障呢?”
对此,南汽集团总裁俞建伟向记者表示:“本着对南京菲亚特16万用户高度负责的精神,原有的网络会继续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撑和售后服务。”据悉,南汽与菲亚特双方股东在“分手”时就售后服务方面达成了一个协议,菲亚特承诺将在中国建立一个新的公司,来专门管理菲亚特品牌产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双方约定,在新公司建立之前的过渡期内,南京菲亚特产品的售后服务仍将由南京菲亚特负责。
据记者了解,目前河南省内有4家南京菲亚特特许专营店,那么,本地市场南京菲亚特经销商对此作何反应呢?
“我们现在销售、售后服务都在正常运行中,这几天有一些客户或车主来店了解此事,我们也都对车主做了认真的解释。”对于此事的影响,河南中威公司经理王汝源很平静地告诉记者,尽管南汽与菲亚特“分家”了,但菲亚特将全面接管现有的经销商网络,而且今年在菲亚特与南汽的“分家”手续交割完毕后,菲亚特旗下一些原装进口车型会放入现有的网络销售。
“对我们来说,可能这段日子会难过一些,但等到进口菲亚特车型到了后,前景应该还可以,毕竟中国市场潜力这么大,菲亚特不会轻易放弃的,对于这次变故,菲亚特厂家一定会‘善待’原有的客户群体,否则也直接影响到菲亚特未来在中国市场的发展。”王汝源称,作为网络服务商,他们已经在售后服务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对车主提供的售后服务工作一切照常。
热点二
“交法”新规出台机动车无过错担责不超过10%
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作出修改,明确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一方如何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规定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据悉,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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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条规定,以前一直存在着争议,一些人士认为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一方无责全赔,事实上第76条并不是规定机动车不论是否有责任都要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这次修改进一步明确了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并不是无责全赔。
对于这样的修改,机动车驾驶员大都表示赞同。“这样的修改才显得更为公正与公平。”出租车司机梁先生表示,以前关于无责司机赔偿问题没有明确的标准,使得司机们上路如履薄冰,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在则更加不注意自身行为,不少“碰瓷”的人也更是肆无忌惮。
“新的草案修改第76条,肯定会对违法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起到震慑作用,行人负全责,自己要承担90%赔偿责任,在这样的违法代价震慑下,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才会提升,交通状况也才会进一步好转。”有着8年多驾龄的车主孔先生认为。
也有人认为,由于商业保险不赔偿无过错责任,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在适用中仍存在如果损失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无责司机要自掏腰包赔偿,而有责司机可由商业险赔偿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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