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上一男子用自制的土枪指着司机的头。
一嫌疑人在逃离时被车门夹住。
■统筹:新快报记者 张小奋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国辉 陈海生 余亚莲 王吕斌 许都
3名嫌疑人在大巴上抢劫,逃窜中一人被车门夹死(昨日本报曾详细报道),就此案件,昨日白云警方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就目前调查的情况来看,三嫌疑男子持枪抢劫的事实已初步确定,但案件还有一些疑点需进一步调查核实,如死者的死因目前便不能完全确定。
据白云警方人士透露,根据警方目前掌握的情况,事发当日,3名男子蹿上大巴实施抢劫,“这一点基本上清楚了”,但最终如何定性还需要进一步核实。
律师观点
纯属意外司机无责
广东国政律师事务所的王云松律师表示,在该起事件中,如果是劫匪在抢劫之后逃跑、乘客拖住劫匪的脚、司机关车门将其夹死。那么,众乘客的行为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司机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则是司机应尽的义务,司机关车门是协助抓捕的一种表现形式;而犯罪嫌疑人的死亡则属于“意外事件”。
在正常情况下,车门夹人是不可能把人夹死的,一个正常人完全有能力承受这个夹门的力度,犯罪嫌疑人的死亡可能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也是司机和乘客无法预计的,这属于意外事件,就好比“把一个人关在屋子里他被自己吓死了”一样,纯属意外。
司机的行为不存在杀人的故意,同时也不具备相应的过失杀人的条件,无需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
另外,司机的行为不构成“防卫”,既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是“防卫过当”,作为运输公司,有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的义务,司机是运输公司的一员,他协助抓捕的行为是一种义务行为,也不构成见义勇为。
大巴所属公司:司机受过应急培训
在前天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出事的大巴属于从化市安顺客货运输有限公司。昨天下午,记者和该公司的一负责人毕总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之前由于也发生过类似事件,他们公司曾找来专门人士对司机进行应急培训。而由于当事司机及其家属担心遭到匪徒的报复,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昨天下午5时许,记者驱车赶到位于从化市的安顺客货运输有限公司时,毕总刚巧有事离开。经过一番电话沟通后,毕总答应联系当事司机邝师傅进行采访,但“他的家人由于担心那两个逃跑的匪徒的报复,说什么也不肯让他接受你们的采访”。毕总说,邝师傅在他们公司已经工作五六年,今年30多岁,是本地人,常跑从化到窖口的线路。“他们昨天凌晨3点才回来,我们的车现在还在派出所,所以他们今天就没来上班”。
毕总告诉记者,他们公司的车之前也曾发生过类似事件。“有段时间我们公司还请来一些专门人士,到公司为我们司机开展有关防范抢劫的培训。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的司机应该是知道怎么做的。”毕总说,由于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中,所以具体情况他也不方便透露。
昨晚7时许,记者来到从化客运站寻找该公司相关知情司乘人员。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邝师傅平时为人不错,对客人也很和蔼。“他平时和我们同事相处都还不错,但我们不跑同一条路线,所以了解的情况也不多。”该工作人员说,事件发生后公司组织了全体员工开会,强调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并要求大家少谈该事件”。
据大巴司机陈先生介绍,他们所驾驶的大巴车一般都采用气动式自动门,必须通电后有气压才能开启。“人在车厢里凭人力硬拉车门,是绝对不可能打开,要开门必须按下开门按钮。”陈先生说,有的自动门在卡住异物时可以及时感应到并自动弹开,但有些类型的自动门则不具有此功能。“如果门感应不到有东西被卡,那它就会将异物死死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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