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文尼亚议会2日通过新道路安全法,要对超速和酒后驾车等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施以重罚,这种做法引发争议。斯洛文尼亚主要报纸3日发表评论认为,重罚并不是改善道路安全状况的有效手段。
违规驾驶受重罚
按照斯洛文尼亚新的道路安全法,在最高限速为50公里的地段,如果时速超过80公里,那么驾车者将被罚款至少1000欧元,并被扣除10分。
如果驾车者血液酒精含量超过每毫升0.52毫克,将被罚款800欧元,扣除10分,并立即吊销驾照。不计后果的超车行为将被罚款500欧元,扣除11分。在雨雪天气超速驾驶将被罚款460欧元,并扣除7分。未使用安全带或者驾驶时使用手机的驾车者将被罚款120欧元。如果驾车者在3年内累计扣分超过18分,其驾照将被吊销。
有关方面解释说,新法的推出是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2007年斯洛文尼亚的交通事故共造成293人死亡,1263人重伤,1.48万人轻伤。
新法效果引争议
斯洛文尼亚主要报纸纷纷对新法发表评论。《每日新闻》指出,加重处罚只会在短期内有效。如果政府想切实解决道路安全问题,就应该把每年1800万欧元的违章罚款投入到高速公路建设和区域公路改建工程上。此外,还应把酒后驾车定性为犯罪行为,并将道路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培养人们的安全驾驶习惯。
《劳动报》认为,与加重处罚相比,也许更好的作法是奖励那些没有因违规被扣分、有着良好驾驶记录的驾车者,或者在交付年检费和高速公路费上予以优惠等。
《晚报》的评论认为,仅靠加重处罚并不能改变道路安全状况,交警必须加强道路巡逻。另外,要加强对驾驶学校的监督和管理,使学车者能够在驾校真正学到安全驾驶习惯。
斯议会对新法也存在分歧。执政联盟认为重罚是改善道路安全的好办法,而反对派、中左政党认为改变驾驶行为不应只靠重罚,还应采取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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