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日电记者2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 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2008年第29号公告,发布第164批经审查批准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其中包括一批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动力新能源车型。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对机动车实行生产许可管理,所有车型必须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审查批准,才能生产和销售。
此次批准的新能源汽车包括上海大众的一款燃料电池轿车,一汽集团和上海通用各一款混合动力轿车,以及东风、长安和北汽福田的四款混合动力客车。
在此之前,国家已经批准的新能源汽车有一汽丰田生产的混合动力轿车普锐斯,长安汽车生产的混合动力轿车杰勋,以及东风汽车生产的混合动力公交车等。
国产新能源汽车目前进入市场销售的只有一汽丰田生产的普锐斯,由于价格昂贵,两年来只销售了两千多辆。
刚刚闭幕的北京车展上,国内汽车厂家推出大量自主研发的新能源汽车,并将陆续进入国内市场。由于自主品牌厂家的研发费用和成本相对较低,这些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售价也会相应较低,将有助于新能源汽车较快进入市场。
新能源汽车是指除汽油、柴油发动机以外所有其他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氢能源动力汽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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