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23时许,106国道崇阳县肖岭乡大堰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警车连撞数名行人,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肇事司机通城县公安局民警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10日晚,挂有鄂L-8126警号牌的一辆警车返回通城县,途经106国道1517KM+900M处,将正在公路右侧行走的几名行人撞倒。
事故发生后,咸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全力以赴抢救伤员,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连夜赶赴现场,崇阳县迅速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连夜赶到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目前,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湖北省公安厅有关领导11日上午赶到事故现场,要求对此事进行全面充分的调查。具体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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