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6月4日电(邹兰 杨建国)天津市出台规定,从4日开始,在天津乘坐出租车,如果司机吸烟,乘客可以拒付车费。
天津市客运管理办公室为全面提升公共交通整体服务水平,治理出租车驾驶员车内吸烟现象,4日开始推出三条新举措,确保出租车禁烟落到实处。
推行的三条新举措分别是:出租车驾驶员禁止在车内吸烟,违规者一经查实罚款500元;出租车驾驶员在车内吸烟,乘客有权拒付车费;6月8日前全部拆除出租车内私设的烟缸,6月9日后客管办将组织稽查执法人员上路检查,对拒不拆除私设烟缸的出租车驾驶员责令其现场改正,并进行教育处罚。
自4月24日天津市客管办发布《关于在出租汽车内禁止吸烟的通告》后,大部分出租车驾驶员自觉按照通告的要求,自行拆除了出租汽车车厢内私自设置的临时烟灰缸等吸烟设施,不但做到自己不在出租车内吸烟,而且劝阻乘客也不在车内吸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也有极少数出租车驾驶员对通告置若罔闻,仍然我行我素,在车内吞云吐雾,影响极坏。
天津市客管办希望通过出台这三条硬措施,切实把天津的出租车全面禁烟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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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在车内吸烟乘客可拒付车费是否合理? |
正方 |
为了迎接奥运树立良好形象,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的措施得当。出租司机也应遵守这项规定,在出租车内禁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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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
出租司机一天都在路上奔波,吸烟是为了缓解疲劳。多数司机都会征求乘客意见,乘客不应为此拒付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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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