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6月30日专电(记者 黄豁)随着油价上涨,重庆不少私家车纷纷进行“油改气”,把轿车改装成能够使用压缩天然气(CNG)的“双燃料车”。7月1日起实施的《重庆市压缩天然气汽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油改气”要进行登记和定期检验,加气站为无登记证和合格标志的(CNG)汽车加气,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
重庆目前压缩天然气汽车达4.3万辆,92%的公交车和97%的出租车使用压缩天然气燃料。由于重庆压缩天然气汽车发展已10余年,部分压缩天然气汽车、气瓶及相关部件已进入事故高发期。近来随着油价上涨,重庆不少私家车纷纷进行“油改气”,把轿车改装成能够使用压缩天然气(CNG)的“双燃料车”,使压缩天然气汽车数量急剧增加。从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气瓶使用,到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和生产经营,都需要建立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压缩天然气汽车运营安全和加气站相关设备设施安全。
7月1日实施的《重庆市压缩天然气汽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压缩天然气汽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并领取《重庆市车用CNG气瓶使用登记证》,气瓶定期检验合格后领取《重庆市车用CNG气瓶检验合格标志》。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为无使用登记证和合格标志的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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