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处快赔”缓解交通堵塞的同时,也给一些人可乘之机,一些不法分子采取制造假事故、扩大事故损失等手段,在“快处快赔”过程中骗取保险金。去年9月以来,警方已查处了13起骗保案件,共为保险公司挽回经济损失7.5万多元。而这些轻微事故骗保案大部分是汽修厂员工炮制的。
晒晒骗保的六种“花头经”
市交巡警支队处理事故的民警滕小丰向记者列举了骗保的六种骗术。
●骗术一:小伤变大伤
今年5月20日,某汽修厂的张某和李某将两辆小车开到三里庵理赔中心,称两车相碰。民警一看,两车伤痕不可能是刮擦所致,明显系人为破坏。在事实面前,张某和李某承认两车只是轻微擦伤,为骗保随后用铁锤砸坏两车的尾灯和保险杠。
轻微的交通事故适用“快处快赔”,有很多轻微事故都不需要交巡警提供事故认定书。在这种情况下,不良汽修车厂将送来维修的车辆开出去制造事故,让“小伤变大伤”,在维修时以次充好,并用假发票诈骗保险金。
●骗术二:无证变有证
驾驶证、行驶证都没有,按照规定是不能获赔的。但是,通过暗箱操作,无证可以变成有证的,从而得到赔偿。没有驾驶证的司机在发生事故后,就找有驾驶证的司机来替代。如果没有行驶证,就找同类车型的车,复印一下行驶证,变成有牌号的车。
●骗术三:酒后驾车变正常驾驶
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在保险公司方面是不予理赔的。可是,酒后驾车后,如果不马上做酒精测试,一段时间后,导致无法认定是酒后驾车,本来不能获赔的却变成能获赔的。
●骗术四:未年检的变成有年检
车辆未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可拒绝赔偿。但是,有的驾驶员或者维修厂却在上面做手脚,刻“年检”的假印章,使事故车“年检”了。
●骗术五:次要责任变主要责任
如果事故责任小,所获赔偿可能就少。然而,有人原本自己是负事故次要责任或没有责任的,却揽下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从而得到保险公司更多的赔偿。
据称,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保险公司把关不严或者保险公司的业务员里应外合,那么因骗保造成的损失是相当严重的。
●骗术六:重复骗保
发生了事故,利用不同责任方的保险公司重复理赔,从而骗保。比如今天到一个理赔点说是A车的全责,明天到另一个理赔点说是B车的全责。但由于赔偿数额不大,保险公司不会启动调查机制,而且保险公司的资源不共享,很难发现。
业内人士:骗保的最终受害者是车主
谈及骗保行为,我市一家4S汽车维修企业相关负责人刘先生称,骗保最终的受害者将会是车主。他认为,维修企业利用交通事故车辆进行骗保,有时可能会给当事车主一些“返点”,比如骗得的保金与车主三七开等,甚至连车辆维修费都省了下来,还能直接向车主兑现人民币,但是车主因此吃了亏,却被蒙在鼓里。
首先,对车子本身不好。因为把车子交给维修企业去骗保,为造成严重交通事故假象,连车主自己都不知维修企业在车子上动了什么手脚,如因此影响车子的质量、寿命,就得不偿失了。
其次,保险公司在支付保金后,鉴于该车的“出险率”高,往往会提高下一年的保额,等于车主以后可能要多交保险金。
第三,故意损坏车子,肯定要更换零件,而一些零件往往只有正规的4S店才能拿到原厂配件,车主根本不会知道最后车内零件是否更换了原厂配件。
民警:五项措施防范骗保
目前,交巡警支队会同市保险行业协会采取五项措施防范骗保、诈保案件:
■对所有自行协商处理的事故进行登记,防止一些不法分子采取自行协商方式对同一车辆损坏利用不同车辆责任方保险公司进行索赔骗保;
■所有自行协商处理的事故车辆一律在服务中心完成定损,服务中心对需拆检的车辆将予以免费拆检,防止不法分子随意扩大事故车辆损失,诈取保险金;
■驻点民警进一步加强对自行协商处理轻微事故的审核,尤其是保险公司定损人员提出疑议的事故以及需出具事故认定书的事故,并按规定建立审核台账;
■服务中心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将一律加盖服务中心条形章,对不符合规定的事故,驻点民警将一律不予出具事故认定书,否则,将以违纪处理;
■对查证骗保属实的案件,将事故当事人及车辆通报市保险行业协会及全市19家财产保险公司纳入“黑名单”,对触犯治安处罚法或刑法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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